据新华社报道,从安徽省高院获悉,为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最大程度上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得以执行,该省法院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积极推进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把财产性判项履行情况作为罪犯认罪悔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及量化减刑幅度的标准。如今该省在押罪犯财产性判项履行率直线上升,确有履行能力的假释罪犯财产刑履行率达到100%,获得减刑的职务罪犯的退赃履行率为100%。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