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保护不力 内蒙多政府部门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10-17 17: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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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

  因草原生态保护不力,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经信委等部门今天(17日)刚刚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


  2018年6月6日至7月6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草原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今天下午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督察组组长吴新雄通报督察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作了表态发言。


  吴新雄在通报督察意见时表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虽然取得重要进展,但在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一些重要任务没有整改到位,有的地区和部门甚至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


  “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吴新雄点了当地多个政府部门存在的问题,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一湖两海”整改牵头单位,不仅统筹推进和协调各有关部门不够,在治理规划编制审核上敷衍应对,而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流于形式,得过且过;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作为地下水压采工作牵头部门,对盟市整改方案审核不严,对超采行为查处不力,对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不敢动真碰硬。


  督察发现,包头市昆都仑区超采区实现地下水压采量152万立方米,东河区超采区实现压采量94万立方米,分别仅占压采目标的48.4%和43.9%;赤峰、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等盟市地下水压采工作均不到位;乌海市乌海热电厂、海勃湾发电厂(三期)、巴彦淖尔市特米尔热电公司等多家企业仍在违规大量取用地下水。


  吴新雄说,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作为草原主管部门,对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自治区先后两次下文要求各盟市对违法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但由于抽查核实不够,导致瞒报漏报问题突出、数据严重失实、整改进展迟缓。


  他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破坏草原问题既没有严格执行草原预审制度,也未有效组织生态恢复,虽然于2014年下发文件要求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时需提交草原主管部门预审意见,但文件出台后,仍违规审批侵占草原用地246件,涉及草原面积4.51万亩。国电投资集团霍林河露天煤矿2013年以来陆续侵占破坏大面积草原,基本没有开展治理恢复,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6年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处罚。


  吴新雄说,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在“回头看”进驻前才突击制订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指导意见和自然保护区退出工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严重影响自然保护区工矿企业清退和恢复治理进度。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工业园区渣场建设的责任部门,只调度、不督办,全区64个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中,有25个应建渣场尚未建成,且有23个还处于前期阶段,包头市共有9个工业园区,其中8个都有大量工业废渣产生,但整改方案只计划对5个园区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场,其他工业园区以企业自建固废处置场代替。督察发现,全市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问题突出,该市G6高速公路以南9个沙坑内随处可见工业废渣,数量巨大。


  督察意见说,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2016年全区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


  但督察发现,内蒙古矿山开采破坏草原严重。通辽市及霍林郭勒市党委、政府对严重破坏草原行为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霍林河露天煤矿南、北矿2013年至今合计违法占用草原5436亩,占用、损毁土地面积达1.4万亩,但仅投入复垦资金419万元,复垦面积仅1483亩。


  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公司所属碱矿违规侵占草原11667亩,矿区管理混乱,现场一片狼藉,大量碱土无序堆放,未按要求进行覆土种草和地下水监测。该公司还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变更部分生产工艺,利用原有采矿坑建设水溶复采系统,未采取防渗措施。对于该公司问题,锡林郭勒盟国土资源部门监管失职,在仅完成部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的情况下,就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对企业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予以验收。


  督察还发现,内蒙古自治区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57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呼伦贝尔市51家A级以上景区中有18个景区占用草原,仅有3个办理草原使用手续,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在2016~2017年间连续在乌兰布统自然保护区内引进24个草原旅游项目,占用草原573亩。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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