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部署有序推开“证照分离”为市场主体减负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9-13 04:28:09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9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全国有序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决定再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三分之一以上并简化审批,对一家企业生产不同类别产品的只发一张许可证,为市场主体减负;听取清理证明事项工作进展汇报,要求加大力度消除群众办事烦忧。


  会议决定,按照该放给市场的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管好管到位的要求,从今年11月10日起,在全国对第一批上百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照后减证”。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照后减证”是简政放权的进一步深化,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但需要注意的是,“放管服”改革中,“管”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事中事后监管方面也要强化力度。


  专家:监管也不能放松


  在推进“照后减证”上,会议要求,对不必要设定审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可由行业自律管理的事项直接取消审批或改为备案,并加强市场经营过程的监管。


  此外,对目前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由市场主体作出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即可获批经营,发现与承诺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要求,对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等不宜采取告知承诺方式的审批事项,要优化准入服务,分门别类减少申报材料和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透明度,为创业创新主体进入市场消除障碍。


  竹立家指出,世界范围内,在食品、药品等涉及公众健康等领域的监管上,政府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在优化准入服务的同时,企业进入市场后,政府监管也不能放松,而是要越来越严格。此次会议也强调,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放宽准入的同时要把更多力量放到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上,加强公正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要更好发挥作用的同时,已经建立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这个大数据信息平台也能够促进企业自律。这就相当于是一张企业的“光荣榜”,企业的注册登记、审批、不良记录等信息全部都在上面。这也利于部门联合监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并且,还有利于实现社会共治。是否选择和这个企业交往、是否选择买该企业的产品,都会先查找这个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这也体现出在政府的引导下,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加强监管。


  生产许可证减至24类


  早在今年1月,原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范围内的38类产品中实行“一企一证”。由以前按产品类别发证调整为按企业主体发证,由原先按产品多次申请,接受多次审查,取得多张证书,变为一次申请,一并审查,一次发证。凡是具有营业执照的生产企业,同时申请生产纳入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多种产品,审批发证部门一并实施审查并按照规定时限作出决定,并颁发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在副本中同时注明许可的产品名称。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简化审批程序。一是再取消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使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类别进一步从38类减至24类;二是对保留的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三是推行“一企一证”,对一家企业生产不同类别产品的只发一张许可证。会议要求,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证后监管,推动“中国制造”提质升级。


  会议要求,对取消许可的一些涉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环境保护等产品,可转为强制性认证,列出正面清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制性认证费用原则上由财政负担。采取支持措施,鼓励企业开展自愿认证,推动树立品牌、拓展市场。对保留的生产许可证,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符合要求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对除危险化学品外的省级发证产品实行现场审查后置,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质量安全承诺后即可领取许可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目前,多地正积极落实“一企一证”改革。例如,8月9日,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中海油东方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这是海南省质监局在“一企一证”改革后颁发的首张新证书。


  此外,为推进改革,也有地方主动梳理能够获得“减证”利好的相关企业。今年7月初,安徽省质监局在梳理出全省57家涉及“一企多证”的获证企业名单后,向企业所在地市质监部门推送了企业名单,要求各市质监部门尽快将“一企一证”改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企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