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行推出一系列举措稳定信用债市场之后,首个地方版的“信用债激励计划”也来了!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近日,山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办法》(本文简称《奖励办法》),拟对山东省内债券发行人、主承销机构以及担保增信机构进行奖励。
监管人士透露,目前正在制定细则,确保政策尽快落地,关于“相关机构如何提交材料”等实际操作细则很快将由证监局下发至金融机构。
《奖励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发展改革委、省金融办、山东证监局联合印发。记者已从监管人士处确认《奖励办法》的真实性。
意图明确
《奖励办法》总则第一条说明了政策出台的初衷——“推动全省直接债务融资加快发展,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更好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程。”
一句话点评:鼓励发债!
覆盖范围广
在债券品种方面,“本办法所称直接债务融资,是指非金融企业在公开市场依照规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和公司债。”
一句话点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等市场发行的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券全覆盖。
在融资主体方面,覆盖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但有所区别。国企奖励对象不包括中央、省属国企和各级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奖励标准为不超过当年累计发行金额的0.01%,也即,发行1亿元债券,奖励不超过1万元。民企不包括民企500强企业,奖励标准则为不超过当年累计发行金额的0.02%,比国企奖励标准高一倍。
一句话点评:侧重于扶持发债相对困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
在中介机构方面,奖励对象为:为山东省各类型企业发行的信用债提供承销服务、以及提供担保增信和风险缓释服务的机构。
其中,对主承销机构的奖励标准采取累进制方式:
单价机构累计承销金额低于50亿元(含)的,奖励比例为不超过承销金额的0.02‰;
累计承销金额为50亿元至100亿元(含)的,超过50亿元部分奖励比例为不超过0.015‰;
累计承销金额超过100亿元的,超过100亿元部分奖励比例为不超过0.01‰。
对担保增信和风险缓释服务机构的奖励标准为:不超过担保增信对应债券或者风险缓释覆盖债券的发行金额的0.01%,并以中介机构收取的担保增信服务费用或者风险缓释费用为上限。
一句话点评:对发债企业、担保增信和风险缓释服务机构的奖励力度高于主承。
鼓励创新
《奖励办法》还特别设置债券产品创新奖,对于山东省内创新债券产品的发行企业、承销机构和担保增信机构进行专项奖励。若符合要求,企业、承销机构和担保增信机构可分别获得不超过发行金额0.1%的奖励。
《奖励办法》特别提到,获奖单位可将不超过50%的奖励资金用于相关从业人员奖励及培训,切实激发业务团队工作积极性。
一句话点评:鼓励融资工具创新;调动业务团队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认为,中低等级产业类信用债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增信机构将是主要受益者,反映出了政策制定者对信用债的支持态度。
央行发力稳定信用市场
这让人联想到先前央行出台的一系列稳定信用市场的举措。
为促进信用债市场健康发展,今年6月初,央行宣布扩大中期借贷便利(MLF)担保品范围,将不低于AA级的小微企业、绿色和“三农”金融债券,AA+、AA级公司信用类债券(优先接受涉及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的债券),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纳入担保品范围。
7月中旬,又有市场消息称,央行窗口指导商业银行,将额外给予MLF资金,用于支持贷款投放和信用债投资。对于信用债投资,AA+及以上评级按1:1比例给予MLF,AA+以下评级按1:2给予MLF资金,要求必须为产业类,金融债不符合。据媒体报道,该消息得到数位银行金融市场人士的确认。
值得一提的是,7月23日,央行在已完成对当月到期MLF足量续做的情况下,再次开展了5020亿元1年期MLF操作。这被市场认为是间接证实了关于央行拟通过MLF操作激励银行投放信贷和开展信用债投资的传闻。
相比之下,央行上述政策侧重于调节需求端,旨在通过提振信用债需求,恢复信用市场正常融资功能。山东省此次《奖励办法》更多是从供给侧入手,调动当地企业发债的积极性,奖励承销机构、担保增信机构也是旨在增加供给。
不过,无论从着眼于恢复需求,还是从刺激供给着手,这些政策在大方向上是一致的:稳定信用债市场,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防范缓解金融风险。
受益于央行系列政策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7月中下旬以来,信用债市场已出现较明显的回暖态势。
某知名机构固定收益投资负责人表示,一两个月前发债成功概率很低的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最近均成功发债。“情况比之前好多了”。
但这一过程中,受益的主要是城投类债券,投资者对产业债尤其是低等级产业类债券债的规避情绪依然较强。
这样一个背景下,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均表现出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弱势发行人”的扶持态度。这一点,无论是央行相关政策,还是此次《奖励办法》均有所体现。
一位公募基金投资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奖励办法》可一定程度上降低发债成本,对信用债流动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某农商行同业部门负责人则表示更看重的信号意义。“尽管奖励幅度不大,但是释放的信号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