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被罚没近18亿元!证监会严惩“加杠杆”操纵市场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8-11 02: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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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8月10日,证监会公布了对5宗操纵市场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依法对高勇操纵“精华制药”股价作出处罚,没收高勇违法所得8.97亿元,并处以8.97亿元罚款。还对高勇处以终身市场禁入,高勇不得再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人被罚没近18亿元,证监会再次对市场操纵行为“重拳出击”。


  经查明,高勇控制利用2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子账户及14个自然人账户,通过信托计划等方式放大资金杠杆,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封涨停、连续交易等手段对“精华制药”实施了操纵行为。在操纵期间,“精华制药”从2015年1月12日的22元/股到同年6月5日最高点91.8元/股,涨幅超300%。


  操纵16个证券账户


  处罚决定书显示,高勇为北京护城河投资合伙人,高勇与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宝信托)签订了“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特定分组账户B类权益转让合同。约定好雨7-高勇账户所属特定分组账户可用于交易的权益初始资金总额为6000万元,其中A类权益初始资金为4000万元,由华宝信托以信托资金支付;B类权益初始资金为2000万元,由高勇本人提供。华宝信托根据高勇下达的交易指令进行日常交易。


  路某同为护城河投资合伙人,与华宝信托签订了“时节好雨”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特定分组账户B类权益转让合同。约定好雨7-路某账户所属特定分组账户可用于交易的权益初始资金总额为2.7亿元,其中A类权益初始资金为1.8亿元,由华宝信托以信托资金支付;B类权益初始资金为9000万元,由路某本人提供。


  根据路某与高勇陈述,路某将该账户交由高勇管理,好雨7-路某账户交易“精华制药”均由高勇决策作出。此外,经路某介绍,薛某、黄某明、吴某江等多人账户交由高勇管理。


  连续交易拉升股价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高勇账户组委托买入2839.25万股,成交2371.49万股“精华制药”,至2月17日账户组共计持有2287.50万股“精华制药”。


  上述期间,高勇账户组申买量占同期市场申买量比例为28.63%,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36.57%。买成交量占市场成交量比例超过10%的有1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11个交易日,最高成交量占比达到76.96%。


  高勇账户组1月12日至2月17日期间连续交易,并在部分交易时段集中资金优势拉抬“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对“精华制药”股价产生了显著影响。上述期间内,“精华制药”股价上涨66.67%,显著偏离同期中小板综指14.05%的上涨幅度,也显著偏离“精华制药”1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价格走势。


  大量抛售操纵获利超8亿


  在拉抬“精华制药”股价后,高勇账户组从6月5日起集中、大量出售“精华制药”,实现操纵获利。


  6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账户组集中卖出1994.46万股“精华制药”,卖出金额14.92亿元。至7月22日,除薛某账户仍然持有“精华制药”外,高勇账户组所持“精华制药”均全部卖出,共计卖出2535.62万股,卖出金额16.84亿元。


  同时在此期间,除卖出交易外,高勇账户组在6月10日、6月11日、6月19日,共计买入368.76万股“精华制药”,连续买入交易显著拉抬了“精华制药”价格。


  综上,高勇使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组,在2015年6月5日至7月22日,高勇账户组将前期建仓股票集中卖出,并在6月19日上午9:43至10:07:51期间,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交易方式拉抬、维持“精华制药”股价。高勇的上述操纵行为,共计获利8.97亿元。


  证监会表示,上述案件显露出市场操纵行为的一些新特点,其中较为显著的是,有些违法行为人为获取更大的资金优势,通过民间配资、资管计划、私募基金等途径“加杠杆”实施操纵,所动用的资金量往往非常巨大,在个股盘中交易快进快出,极易引发市场异常波动,释放虚假的市场信号,严重干扰投资者正常的交易决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


  此外,证监会还处罚了一起证券公司利用新三板做市商优势对多只股票实施操纵的案件。


  王仕宏作为时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场外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做市业务部负责人,与陈杰串谋,通过做市商专用证券账户及陈杰实际控制账户,利用国泰君安做市商地位,在做市交易过程中采用在收盘前10分钟以主动低价申报卖出成交等方式打压或锁定股价,对“福昕软件”等14只股票实施了操纵行为。依法对王仕宏、陈杰操纵市场案作出处罚,对王仕宏、陈杰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


  证监会表示,操纵行为通常会积聚个股风险,而这些操纵行为所借助的资金杠杆渠道往往存在结构化设计和强行平仓机制,在大盘下跌或者个股风险释放过程中可能会触发股价下跌的连锁反馈,发生价格踩踏,进一步加剧市场风险,其危害不容小觑,必须严厉打击。证监会将继续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操纵市场行为,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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