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称未收不允许股权质押强平通知 报备风险是常规动作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6-22 17: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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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股票质押风险又一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6月22日,有消息称大额股权质押需经监管部门同意方能卖出,不允许强行平仓。(此前报道>>股权质押强平受到限制 需先上报征得同意

  一家大型券商两融业务部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证监会并没有直接明令禁止股权质押平仓操作。“可能会给一些窗口指导,没有直接说不让平。”

  该负责人还透露,券商填报质押情况表、向证监会报风险情况,都是正常的定期报送常规动作。

  同样,沪上一家券商营业部人员也向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收到相关监管通知,但是受到目前行情的影响,一些股东的股票质押确实面临较大的压力,存在资金缺口,虽然到平仓线还有距离,但已经通过渠道在市场到处找钱了。(最新报道>>券商遭窗口指导 对大额股权质押不能强平?来看券商一线最新反馈

  值得关注的是,3月12日开始实施的股票质押回购新规中对违约处理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七十八条中要求,融入方违约,须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对于无限售条件股份,券商方面应及时通知交易双方,并报告交易所。

  另一家券商人士也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上述消息。只不过一直以来,对于融入方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股东,或处置单一标的证券所对应初始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等情形的强平,需要先给交易所申报一个违约处置申请表,交易所根据交易规则审批后可以强平。

  每临市场下跌,股票质押风险就会为市场所关注,而上市公司披露的面临强平风险的公告也进一步加剧了投资者焦虑。

  此前,有券商内部人士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股票质押违约对股市情绪影响大于实质影响。

  据介绍,股票质押违约导致券商强平的情况其实非常少见。在违约处理的过程中,因为上市公司会出一些公告,告诉投资者大股东质押的股份跌到了平仓线,甚至会采取停牌措施,因此有可能造成市场恐慌。

  在与监管层的沟通中,这位业内人士也了解到,监管部门比较担心的,其实也是这些公告引发的情绪影响,而非真正强平动作。

  近日,随着A股市场出现连番下行,也出现了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提示股票质押风险的情况。

  6月21日晚间,湖南发展(000722)发布公告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发展集团持有的公司9800万股票触及平仓线,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7.18%,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

  湖南发展表示,湖南发展集团已采取积极措施。经与渤海银行协商,湖南发展集团以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渤海银行长沙分行持有的3亿元存单(2019年2月到期)作为该笔贷款的补充保证金,从而避免出现平仓风险。渤海银行告知湖南发展集团不会采取强制平仓手段。

  同样发布相关风险公告的上市公司还有邦讯技术(300312)、东方海洋(002086)、中南文化(002445)、睿康股份(002692)等。

  补充质押的情况在近期也不在少数。6月22日,中文在线(300364)发布公告称,近日分别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童之磊及股东建水文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补充质押。同样,兄弟科技(002562)也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志达、钱志明分别补充质押1100万股、2000万股。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22日,A股3528只个股中,有3502只股票存在股票质押的情况,而没有质押的股票仅有26只,可谓“无股不押”。

  “近期市场波动加大,个股股票质押风险值得警惕,但客观上讲,当前市场整体股票质押风险可控。”国金证券李立峰策略团队在研报中明确指出。

  在市场急剧下跌的情况下,股票质押的履约保障比例较低,股票质押面临平仓风险。而对于个股来说,质押率(杠杆率)越高个股的股票质押的风险越大。

  “质押比例较高的个股容易形成较强的负反馈。由于质押比例较大个股的质押规模相对较大,所以在平仓抛售的风险下,可能形成较强的负反馈效应(平仓→股价下跌→更多股票质押达到平仓线→进一步平仓),促使股价急剧下行。”国金证券在研报中称,个股质押比例较大说明大股东融资需求越大,所以在面临平仓风险时,大股东可能没有足够流动性去补充质押、防止强制平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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