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披露! 投服中心喊话年报“难产”公司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5-25 0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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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今年年报“爽约”公司较往年多了不少。截至目前,年报披露截止已近1个月,仍有7家上市公司年报“难产”。这一情况引起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的高度关注。投服中心对上证报表示,逾期未披露年报的行为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且存重大风险隐患。为此,投服中心呼吁相关上市公司履行其法定义务,尽快编制、审议、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

  截至目前,*ST华泽、康达尔、山东地矿、凯迪生态、千山药机、中毅达和抚顺特钢等7家公司仍未披露年报,这一情形已引起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强烈不满,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投服中心指出,信息披露,尤其是年度报告信息对投资者至关重要。一方面,每家上市公司拥有成千上万的股东,但绝大多数是持股比例较低的中小股东,基于成本效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考虑,中小股东平时很少也很难具体参与公司治理,其获取公司信息的渠道有限,完全依靠公开披露信息。年度报告包括公司财务指标、股东信息、董监高人员、财务报告等重要内容,是对公司年度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情况最全面的总结,在信息披露中尤其重要。可以说,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存在的前提,年报披露则是其核心内容。

  另一方面,大股东是上市公司的主要出资方,其与上市公司利益关系重大,董监高是上市公司经营的直接参与方,相比中小股东更了解上市公司情况,其利用信息优势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因此,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上市公司信息,对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投服中心表示,上市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公告年度报告,此系法律的明确规定,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上市公司必须在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自主披露年报。至今,年度报告的法定披露期限已过去近1个月,上述7家上市公司仍未披露年报,严重侵害了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上市公司年报“爽约”不仅侵害了投资者知情权,同时意味着公司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投服中心指出,不披露年报还使上市公司面临巨大的风险。根据沪深交易所规定,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的,将在披露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强制停牌,停牌2个月仍未披露年报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被*ST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报将被暂停股票上市,暂停上市后2个月内仍未披露年报将被终止上市。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则更严格。创业板公司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个月内(即6月30日前)仍未披露年报将被强制停牌。深交所将于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暂停上市,若被暂停上市后1个月内仍未披露年报,将被终止上市。

  按上述规定,上述7家公司存在被暂停上市或强制退市的风险,这将严重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已知信息,上述7家上市公司未披露年报的原因主要有三类:一是因现金支付困难、频繁更换审计机构等,导致审计机构进场较晚;二是管理层或大股东间的争斗使得年报相关决议无法形成;三是因存货等实物资产不实、涉及民间借贷、资产范围广等造成审计工作量大。投服中心认为,其中诸如“审计机构进场晚、工作量大”之类的困难应都可克服,管理层、大股东之间的争斗更不能以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代价。投服中心表示,上市公司应克服困难尽早披露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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