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环保风暴或引发信披违规立案潮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5-19 0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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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宪超

  上峰水泥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环保信息披露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间,*ST三维和辉丰股份先后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这两家公司均在此前曝出环保问题。

  有证券维权律师表示,从最近的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在环保督察持续强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会受到影响。环保风暴来袭,或许将会引发上市公司出现一轮环保信披违规立案潮。

  三家公司先后被立案

  上峰水泥5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公司因环保信息披露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在此之前,曾有媒体发布“浙江通报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上峰水泥或涉嫌信披隐瞒”为题的报道,对2017年4月11日诸暨市环保局会同诸暨市公安局对上峰水泥全资子公司上峰建材突击检查事宜进行了详细报道。

  在上峰水泥被立案调查之前,*ST三维和辉丰股份在今年4月先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例如,4月17日晚间,有关媒体刊登了*ST三维违规倾倒工业废渣、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等问题。深交所于4月18日向*ST三维下发关注函,*ST三维也于当天午间披露了《关于央视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公司环保问题的提示性公告》。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三维于4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市场普遍认为,*ST三维被立案调查与公司被报道的环保问题有着直接关系。

  辉丰股份4月24日公告,公司子公司华通化学及其公司管理人员分别收到灌南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日,辉丰股份披露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5月3日,辉丰股份子公司江苏辉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与*ST三维一样,辉丰股份此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被认为与公司子公司曝出的环保问题有着直接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ST三维和辉丰股份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之后,相关证券维权律师已经开始向曾经购买过*ST三维、辉丰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开展索赔预登记。“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在2017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19日间买入*ST三维股票,并在2018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介绍。

  多家公司部分业务

  因环保问题被暂停

  吉华集团5月14日公告,公司子公司江苏吉华接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对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对园区内危险废物储存量大,危险废物削减、储存及管理不理想的12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根据江苏吉华接到的停产整治的通知,管理委员会要求园区内企业完成危险废物削减存量的任务,原则上积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100吨,因此江苏吉华需临时停产以完成相关要求。

  5月11日,天宇药业子公司滨海三甬收到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的文件《关于对世宏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的通知》,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内未按削减任务要求完成积存危险废物削减、危险废物超期贮存和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16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根据滨沿管发[2018]9号文件精神要求,对2017年度、2018年度第一季度未按削减任务要求完成积存危险废物削减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因此造成滨海三甬本次临时停产。天宇药业称,滨海三甬将迅速联系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及时将整改完成情况上报园区管理委员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据证券时报记者不完全统计,近期已经有包括海翔药业、南京化纤、江苏吴中、联化科技和雅克科技等在内的多家公司披露了因为环保问题而导致旗下部分业务临时停产的公告。

  另外,武进不锈还披露称,近日收到常州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常州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酸洗污泥(HW17)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改正;对公司酸洗污泥(HW17)堆放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改正。

  华自科技孙公司坎普尔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污水与经处理后的水混合向外排出导致超标排放,收到北京市平谷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北京市平谷区水务局出具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业内普遍预计,第八次全国环保大会近期或将召开,考虑到十九大报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未来的环保监察将会更严格。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因为环保监察导致上市公司遭受行政处罚或部分业务临时停产,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较大影响。而上市公司瞒报或迟报,那么就可能涉嫌信披违规。

  尽快建立环保信披体系

  在4月21日,由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举办的2018绿金委年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发言中也强调了对上市公司环保问题的监管。他表示,“我们的目的是到2020年年底对所有的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的时候,都强制性地要求披露环境信息。”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也于日前表示,将切实扛起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不断完善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从严监管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行为,努力推动上市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发展方式、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和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有证券维权律师表示,从最近的相关上市公司公告来看,在环保督察持续强化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会受到影响。环保风暴来袭,或许将会引发上市公司出现一轮环保信披违规立案潮。

  “企业如果违反环保法规,可能面临相当严厉的惩治措施。”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即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如果被责令停业、关闭,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可能会造成重大影响。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企业,往往涉及数万甚至数十万投资者的利益,如果造成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到成千上万民众的利益。从政治责任、社会稳定、经济影响等多种角度考虑,我国证券市场都有必要尽快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上市公司环保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刘国华律师说,目前多家上市公司因环保信息披露问题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这些公司有很大可能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受损投资者可以在专业律师处进行索赔预登记。在证监会的处罚出台之后,完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民事索赔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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