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发行2000万股以下企业可自行选择定价方式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5-12 01:36: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稳妥安排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根据《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证监会拟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个别条款进行修订,并从5月11日开始就修订内容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试点企业发行存托凭证纳入《办法》的适用范围。

  二是增加定价方式的灵活性,取消发行规模2000万股以下的企业应直接定价发行的硬性规定,允许企业自行选择定价方式。

  三是明确网下设锁定期的股份(或存托凭证)均不参与向网上回拨,同时允许发行存托凭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战略配售和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以便于形成网上网下合理的分配结构和新增股份(或存托凭证)上市节奏,稳定市场、平抑炒作。

  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估值指标的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会表示,《办法》修订征求意见工作将于2018年6月10日结束。欢迎各界对《办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认真研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发布实施。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同步修订相关业务规则。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