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推1021套公租房 面向来穗务工人员供应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4-17 11: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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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洋网

  昨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同步公布了2018年来穗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的房源情况、申请条件等信息,计划于今日推出1021套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来穗务工人员供应。2018年来穗务工人员公租房分配工作将于5月21日起接受网上预申请,10月16日公开进行摇号分配。


  据悉,本次公共租赁住房推出分配的房源点较多,共有17处,总套数达到1021套。其中天河区262套,白云区487套,黄埔区272套。


  天河区一直备受关注的棠德花园和珠江嘉苑此次均有不少房源参与分配,棠德花园此次有150套房源,占据了天河区总房源的一半还多,同时也是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最大的房源点。而珠江嘉苑也有82套房源参与分配。


  白云区此次共有7个房源点,其中南悦花苑、金御苑和龙归花园的房源分别为137套、111套和110套,是白云区的主要房源点。


  黄埔区的272套公共租赁住房中,有114套来自萝岗和苑,100套来自榕悦花园。


  租金标准方面,17处房源点从12元/平方米到33元/平方米不等。天河区的房源点租金标准普遍高于白云区和黄埔区,广氮花园和泰安花园的租金标准均达到33元/平方米。白云区的龙归花园租金标准最低,为12元/平方米。


  两类来穗人员可申请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包括以下两类人群: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一);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简称对象二)。


  据介绍,申请对象可以以家庭名义申请,也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每个家庭确定1名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仅限于其在广州工作或居住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是指申请时(即2018年6月15日)未满18周岁。


  对象一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广州市申报居住登记,办理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3年以上,且申请时(指受理申请截止之日,即6月15日)仍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3。申请人在申请时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申请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或者属于在本市辖区内办理了工商登记的企业出资人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申请时工商登记未被注销、吊销。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本市未承租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房,且在申请时在本市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没有犯罪记录及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公安机关作出的处以行政拘留、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治安违法记录。


  对象二包括以下三类人员:


  1。持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或者三级、二级、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2。获国家、省和本市党委、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或者获得 “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广州市优秀异地务工技能人才”称号人员。


  3。在本市及以上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表彰或奖励人员。


  上述人员须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或者工商登记(申请时上述证件及证明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对象一第4、5、6项条件。


  申请原则:最多可选10个备选房源


  据了解,申请人可以在17个房源点中选择1~10个房源点。根据申请对象的配租顺序及所选配租房源点的先后,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配租房源点的配租资格。


  根据此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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