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金融“坑”,你掉进去过吗?
快车财富微服务
2018-03-22 02: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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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变保单

不少银行理财经理在介绍“银行理财产品”时,存在以“理财产品”代称“银行代销保险产品”、模糊概念的情况。这主要是由于理财经理为完成业绩,在介绍产品时没有实事求是,误导客户。尤其是缺乏理财知识的客户群体,他们对保险、理财了解得比较少,很容易被“忽悠”。有业内人士建议,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不要轻信高收益,购买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重点了解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标的,不要被银行工作人员提供的一张张单子所迷惑,签名需谨慎。

 

提前还款也扣费

现如今,为了争抢信用卡客户,许多银行推出分期优惠、打折的活动。不过,很多消费者没有留意到的是,分期后的账单想要提前还款,不仅要一次性支付剩余所有各期本金,还要支付手续费,甚至还可能面临加收的违约金。“手头钱宽裕就提前还了呀,哪里注意那么多,每期的账单其实也没仔细看过”“一直以为提前还了就行了,真没留意到还了钱还要手续费”,这是很多深受其害的消费者的心声。

客户选择了账单分期的业务,本身就可以看作是客户与银行签订了分期还款的协议,如果提前还款,相当于是客户的违约行为,银行收取手续费作为违约金无可厚非。不仅如此,该客服还表示,不仅是信用卡分期,按揭房贷、车贷等多种业务,如果客户申请提前还款,银行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作为违约金。因此,提醒消费者,办理分期需要谨慎选择。

 

格式合同猫腻多

征信报告、账户明细、余额等,原本是个人的隐私,却被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以几毛钱的价格倒卖给一些所谓的“合作机构”,形成黑色利益链。此类案件近年来屡见不鲜,不仅让消费者遭到保险、理财的电话轰炸,隐私信息的泄露也极易滋生下游犯罪,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给这种非法行为套上合法的外衣,多数银行会在免责声明中声明。如某股份制银行在领用合约上写明了“乙方同意甲方将其个人资料披露给甲方认为必需的第三方,包括甲方分支机构,甲方的服务机构、代理人、外包作业机构、联名(认同)卡合作方、增值服务提供方等,甲方承诺将要求与我行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这些所谓能“共享个人信息”的条款往往位于合同不起眼的位置,并且由于是格式条款,即使用户发现也只能表示同意。而所谓的“必需的第三方”到底可以是哪些机构,也很难界定。

 

预付卡变身“吞钱卡”

娱乐健身、美容美发、蛋糕餐饮、培训住宿,各行各业都有预付式消费,而预付式消费也成了消费者维权重灾区。商家用高额优惠、夸大服务质量等方式作为诱饵,吸引消费者办理充值卡、预付卡,数额少则几百,大则数万。办卡之前说的四角俱全,办完想退却是难上加难。在大众点评上,店家在服务时没有推荐办卡甚至成为了消费者给予好评的一大要素。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参与各类预付式消费前,应了解清楚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尽量选择规模较大、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好、经营状态佳的企业,千万不可因某商家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风险。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会员细则、服务合同等格式文本,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特别要注意其中的限制性规定,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优惠条件所迷惑。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尽量避免一次投入过高,承担过大风险。注意在消费过程中,保留好服务细则、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据,每次消费完毕后让商家签字确认,以防卡内余额缺失,如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必要时向当地消协、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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