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规范保险资金运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1-19 09:03:1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新华网

  中国保监会、财政部18日对外发布消息,明确保险资金运用涉及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提出要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两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明确,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严禁保险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地方政府也不得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意见要求,保险机构应当妥善处理涉及地方债务的存量投资业务,逐笔排查是否合法合规,要充分评估地方财政可承受力,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违规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要依规推进财政及举债信息公开,保障保险机构知情权。


  在审慎合规开展创新业务方面,意见明确保险机构不得通过股权投资计划等创新方式违规形成地方债务,坚决制止地方政府以引入保险机构等社会资本名义,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上新项目、铺新摊子。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文件,有利于引导保险机构和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开展举债融资行为,有利于强化保险机构责任意识,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现行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双赢。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