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跨境结算新政“应时应势应市”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8-01-09 00: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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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2017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走强的背景下,人民币跨境业务也受益于央行的新政策得到拓展。2018年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等5个事项给出了政策支持。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央行的《2017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了解到,近年来人民币跨境业务量巨大,人民币已连续六年稳居中国第二大跨境收付货币,截至2016年末,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境内企业约有24万家之多,该通知将进一步有利于跨境投资便利化。


  五招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


  该通知下发背景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据央行解读,通知坚持人民币跨境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导向,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满足市场合理需求。


  通知主要传达了五大事项,分别覆盖了企业、个人和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进行对公业务和个人业务结算的需求,简化了贸易投资中的业务流程,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作出了最新的指向。


  第一,支持企业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通知明确,凡依法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第二,开展个人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通知明确了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便利境内个人将境外合法收入汇回境内使用,以及境外个人将境内合法人民币收入汇出境外。


  第三,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此举意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支持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参与境内碳排放权交易。


  第四,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该通知中,央行取消了相关账户开立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的限制,明确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办理相关业务。


  第五,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自此通知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债券、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可按实际需要调回境内使用,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便利企业日常运营。


  及时顺应人民币国际化趋势


  央行发布的《2017年人民币国际化报告》显示,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同年12月,人民币已成为全球第六大支付货币,市场占有率1.68%。此外,人民币已连续六年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收付货币。2016年,跨境人民币收付金额合计9.85万亿元,占同期本外币跨境收付金额比重为25.2%。人民币国际使用稳步发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合作成效显著以及跨境使用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等成果均得到证实。


  新年第一周央行针对人民币跨境业务下发政策,是以更开放的姿态迎接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产业升级与区域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李虹含指出,根据货币国际化的经验,货币计价功能比结算功能更为关键,通过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进了国际上另类投资品的人民币计算、结算业务,方便了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便利企业境外募集人民币资金汇入境内使用。不仅扩大了贸易、投资和金融交易中人民币结算和支付中的占比,同时也扩大了商品贸易与金融交易中人民币计价的占比。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赵雪情指出,通知的发布应时应势应市:应时,新年伊始为人民币国际化发展注入信心;应势,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期中国发展大趋势;应市,以市场驱动为本,帮助市场主体降低风险与成本。总体而言,通知指引了新一年、新时期人民币国际化夯实基础的总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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