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境外投资规范率先落地 国企规范和立法在路上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12-18 23:10:42
  • 点赞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第一财经

  伴随阶段性管控措施的逐步退出,中国监管部门开始着手一些长期的制度设计,一些针对不同企业类型的行为规范浮出水面。

  12月18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央行、外交部、全国工商联联合制定《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下称《民企投资规范》)正式发布,力图规范民企境外投资经营行为,提高“走出去”的质量和水平。

  自去年以来,中国的监管机构已在甄选那些“淘气”的套利资本,引导投资走向实体经济。从去年初隐性的窗口指导,到去年底发改委、商务部、央行、外汇局四部门连续公开发布通告,监管层已密切关注近期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出现的一些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

  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闻发言人孟玮在18日的发布会上称,“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发改委也正在会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下称《国企投资规范》),争取尽快发布”。

  联合国贸发组织投资司官员梁国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评论称,《国企投资规范》发布后将与目前的《民企投资规范》共同形成一个企业境外投资经营的指引,也为政府提供指导协调、跟踪监督、服务保障的依据。在对外投资立法缺失的情况下,这样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助于提高企业跨国投资、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而在第一财经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看,已经公布的《民企投资规范》并没有实质性的政府监管条款,只是给市场释放了一个信号,真实的境外投资还是鼓励的,但是要打擦边球,或是通过虚假境外投资转移资产或骗取外汇的,就得打消念头。

  民企规范率先出炉,业界期待国企版

  18日下午在发改委外资司网站上公布的《民企投资规范》共七页,分为总则、完善经营管理体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注重资源环境保护、加强境外风险防控等六条。而对于业内人士,更多人正期待看到即将落地的《国企投资规范》。

  孟玮称,希望为民企境外投资经营提供一个指引,帮助民企在境外投资活动中认识风险、防范风险、提升防控风险的能力,同时促进我国对外投资健康有序发展。

  梁国勇分析称,《民企投资规范》旨在从微观层面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最近几年,民企对外投资增长非常迅猛,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不履行审核手续、忽视风险、盲目决策、非理性投资、恶性竞争等。这些微观问题在资本大规模外流、金融项目巨额逆差的宏观背景下尤其值得重视。另外,针对民企对外投资管理,缺少类似于国资管理等的有效途径。因此,监管当局选择首先针对民企立规,有其合理性。

  一位长期协助企业海外投资的资深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称,《民企投资规范》一出,就在自己朋友圈刷屏,这相当于划线,对未来的业务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民企想投资,如果不符合《民企投资规范》,发改委和商务部就不会给批文,银行也会根据规范评估项目风险,来决定是不是给予民企境外项目以金融支持。

  总结过去多年的项目经验,前述律师表示,民企总体比较野,老板很多胆子大,富贵险中求,所以境外投资会比较激进,风险把控确实要比国企弱。尤其之前确有民企利用境外投资项目转移资产,所以会特别提出,也是可以理解的。

数据来源:201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而另一位私募人士则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在该政策出台后的第一时间,部门便专门开会研究对海外直投的客户产生的影响。“我认为是对原有潜规则的明确。”他说,“没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除了内保外贷需要先拿保函后放授信。”

  针对落实问题,孟玮称,除了做好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指导协调,强化服务保障,还要利用好刚刚建立的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信用机制,健全有关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为境外投资经营活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阶段性政策逐步退出,长期制度建设箭在弦上

  2017年以来,随着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非理性泡沫逐步挤出,一些始于去年的临时性措施也开始逐步退出,而转为长期制度建设。

  根据中国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数据,2017年1~11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的5796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075.5亿美元,同比下降33.5%,非理性对外投资得到进一步有效遏制。

  12月2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管局局长潘功胜在演讲中谈到关于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时强调,去年底,几个部门针对非理性的对外直接投资采取了阶段性管控措施,到目前已经基本上退出。

  事实上,在长期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之前,目前《民企投资规范》可以起到临时性规范管控作用。今年以来的多项措施已经表明,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监管即将全面转型升级。

  11月初,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在官网上公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办法”)和起草说明,正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询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日。中国对外国际投资高速增长、企业国际化加速推进,但中国境外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却明显滞后,这一举措可谓中国境外投资管理法制化的一个重要步骤,意图从根本上改变现实情况。

数据来源:2016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

  梁国勇称,从新办法的情况看,该项行政法规包含对境外投资、投资主体、投资主体权利和义务、相关法律责任的明确界定,涉及境外投资宏观指导、综合服务、全程监管等各方面内容,具备了对外投资立法的雏形。

  8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指导意见》),通过鼓励、限制、禁止三类境外投资活动,较为详细地给出了下一步企业对外投资的方向。

  这是自去年12月首次公开发声后,国务院层面再一次对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做了更为详尽的规范。而从《指导意见》的文本看,这更像是一个对外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在限制类、禁止类两方面“收紧”的同时,也明确了鼓励类的方向,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投资。

  而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在去年年末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在真实性审核中,他们发现,存在一些企业在非主业领域的大额投资、非理性投资。“我们会重点关注负债率,不能在国内欠一屁股债,还去国外投资。会看资金来源、财务状况,提醒企业审慎决策。”

  彼时,在周柳军看来,推进立法,从国家层面推进制度设计则是下一步的计划。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商务部下一步将推动出台《境外投资条例》,研究制定加强境外投资管理政策,做好真实性审查。还会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对外投资合作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加强“走出去”合规性审查和境外大项目协调,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考核。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