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食品药品稽查局:未发现莎普爱思抽验不合格
莎普爱思资讯
2017-12-05 15: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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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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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日,“丁香医生”公众号发布《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矛头直指莎普爱思滴眼液。对此,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5日就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回应。

  1、莎普爱思滴眼液近几年(2015-2017年)年有没有患者或者医生对药品的投诉?有的话做了哪些相关处理?

  答:经核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曾于2016年10月28日收到浙江省政府交办的有1位消费者通过浙江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箱”投诉莎普爱思滴眼液发布的广告存在夸大宣传的投诉举报,我局已按程序答复该消费者。

  2、莎普爱思滴眼液2015年至2017年国抽、省抽、市抽情况如何?

  答:经核查2015年至今有关省级(内含市抽情况)药品抽验数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发现标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抽验不合格情况。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的国抽和外省抽验情况,我省没有收到相关数据,国家局和外省如果发现抽验不合格情况,会将有关情况通报我局,并按照规定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官网和外省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及时予以公告。

  3、莎普爱思滴眼液广告有没有在贵单位备案审核过?

  答:2016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4日期间(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一年),我局审批通过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的广告共有74条,其中视频40条,声音7条,图文27条。同时,通过我省违法广告监测系统,近几年我局没有监测到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我省的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通报。

  延伸阅读>>>

  莎普爱思遭公开质疑 卖了13年为何今天才有人说出来?

  近日,自媒体大V丁香医生发布了《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一文,公开质疑莎普爱思药效及广告宣传。丁香医生在文中提到“这种「神药」单是在 2016 年一年就卖出了 2800 万支,年销售额 7.5 亿人民币。”莎普爱思在对其滴眼液产品宣传时,称其能预防治疗白内障,但实际上目前全世界没有一种药物被证明能有效预防或治疗白内障,于是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药效便遭到质疑,而这一负面消息不仅影响了公司品牌形象也影响了公司股价。12月4日早盘盘初,莎普爱思(603168-CN)股价一度跌停。但实际上,早在2004年,莎普爱思滴眼液便开始在OTC市场售卖,为何今天才有人质疑其药效呢?

  滴眼液是产品还是药品?

  此次丁香医生质疑莎普爱思的核心是什么?是滴眼液的药效?但国内卖假药的厂家也不在少数,只是针对莎普爱思药效抓住不放自然说不过去。那是莎普爱思广告“坑害”中国老人?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妨可以去看看某些老年保健品公司的广告。丁香医生此次质疑莎普爱思的核心观点应该在于,在没有明显药效的情况下过度宣传产品治疗白内障的功能,并以此实现巨额盈利。

  在丁香医生原文中可以看到,文中给出莎普爱思2016年公司年报数据,其中指出,在2016年公司广告费用为2.6亿元,而同期对于抗白内障药物研发以及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研发费用却仅有350.19万元和200.03万元,由此质疑其药物的研发力度。

  但在莎普爱思的澄清公告中指出,公司广告费用占比在同行业中较高的原因在于公司产品单一,所以通过广告投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弥补公司产品品种单一的不足。而在研发费用上,公司的解释是“公司研发的产品周期长,是持续的投入,同时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研发的进展逐步投入。与同行业相比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合理,研发费用的投入是依据公司研发产品及实际情况投入。”

  从丁香医生质疑的问题以及莎普爱思的回应可以看出,医生是站在滴眼液作为药品的角度质疑公司为何研发力度低,宣传费用高。而公司官方回应则是站在滴眼液作为公司产品的角度,解释作为产品,其研发和宣传力度存在合理性。那么问题来了,滴眼液究竟是属于药品还是产品?

  莎普爱思的“成功”

  抛开关于滴眼液的各种质疑,回归公司本身其实可以发现,作为一家公司,莎普爱思无疑是成功的。

(单位:万元人民币)

  自2014上市以来,公司业绩保持了持续增长,虽然从2014-2016年公司营业总收入增速从21.88%下滑至6.19%,但在归母净利润方面,公司从2014年的1.31亿元到2016年的2.76亿元,增速从2014年的26.12%提高到2016年的56.63%,这足以说明公司在市场不景气的环境下依然保持着较为突出的赚钱能力。

  在公司现金流方面,在2016年公司在经营、对外投资以及筹资方面的现金流净额不断增加,凸显出公司依然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且从公司主营构成来看,公司依然将滴眼液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所以公司加大了筹资力度不断推进滴眼液市场的扩张力度。此次丁香医生提到的年销售量2800万支,销售额7.5亿元,正体现了公司在产品推广方面的“成功”。如果莎普爱思的主营业务不是药品,这业绩的确说明公司有着强大的实力。

  但滴眼液能够推广于市首要因素便是它应该是“有药效的药品”而非仅为“公司的产品”。这也是为何此次莎普爱思遭到医学界质疑的原因。

  为何13年前无人质疑?

  从莎普爱思的招股说明书中看到,“2004年12月,国家药监局批准将苄达赖氨酸滴眼液转换为OTC药物,公司开始尝试在药店渠道销售莎普爱思滴眼液,并探索OTC市场的营销模式。”也就是说早在2004年,莎普爱思滴眼液便开始在OTC市场售卖,如果这款产品真的“没有药效”,那为何质疑之声“迟到”了13年?

  或许这要从医学界关于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成分苄达赖氨酸对早期白内障预防与治疗作用方面的争议说起了。在丁香医生的发文中提到,“《眼科学》第 8 版上说:目前临床上有包括中药在内的十余种抗白内障药物在使用,但其疗效均不十分确切。”但在国内关于苄达赖氨酸的研究论文中,却有不少观点提到苄达赖氨酸具有对早期白内障的预防与治疗作用。也就是说在药效方面其实医学界是存在一定争议的,所以临床试验才是检验其药效的重要方法。

  而对于莎普爱思官方给出的其产品经过了Ⅱ、Ⅲ期临床试验的说法,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眼科主任崔红平主任医师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的临床试验从有效性标准上就存在问题,缺乏有说服力的客观指标。他认为,莎普爱思滴眼液应当按现在的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标准重新进行多中心三期临床试验。所以说,到底是莎普爱思滴眼液真的“没药效”还是医生们欠莎普爱思一个道歉,还需要通过有关部门进一步的检验。

  公司回应>>>

  莎普爱思回应称滴眼液效果安全有效 眼科专家呼吁重新进行临床试验

  谁最受伤>>>

  莎普爱思股价节节走低 国民信托重仓恐亏损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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