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雁升的“股神”往事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12-05 04:23:31
  • 点赞
  • 17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时报

  许多年后,陈雁升也许还会回忆起,十年之前结识陈潮钿的日子,那一年,还是东方锆业实际控制人的陈潮钿入股了他的公司——星辉车模,并且,让陈雁升见识了一种股市新“玩法”。

  2007年年底,一直以来都是“夫妻店”的星辉车模第一次引入外部股东,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750万元,陈潮钿便以60万元的出资额,成为星辉车模上市前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达8%,仅次于陈雁升、陈冬琼夫妻二人。

  2008年,星辉车模完成改制。2009年,创业板刚开启不久,星辉车模便成功过会并于翌年初正式登陆A股市场。上市后一年,陈潮钿便将所持有的所有星辉车模股票全部抛售,到了2011年9月末,三季报十大流通股东榜中已经不再有陈潮钿的名字了。

  陈雁升似乎“复制”了陈潮钿的“投资思路”。

  2010年3月,正准备上市的鸿利光电决定进行增资,陈雁升和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以2898.62万元和2000万元认购鸿利光电917.33万股和632.94万股,增资后,陈雁升和广发信德分别有鸿利光电10%和6.90%的股权。

  对于陈雁升入股的原因,鸿利光电在其招股书中写道:“陈雁升以经营实业起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近年来一直关注LED行业的发展态势。对该行业的前景非常看好,有意在业内寻找优质企业进行投资。2009年底,陈雁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国平接洽,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对投资比例、价格等达成一致。后因会计师对公司进行2009年年度审计及公司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陈雁升入股时间被推迟。”

  一年之后,鸿利光电成功登陆创业板。

  因为“入股时间被推迟”,陈雁升和广发信德所持股份限售期被推延到自持股之日起36个月,且鸿利光电上市后24个月内只能减持所持股份的50%。

  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15日期间,陈雁升便将鸿利光电第一批解禁股份几乎减持殆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减持鸿利光电668.94万股,占鸿利光电总股本的2.7252%。粗略估算,这一笔减持,陈雁升已经套现约4500万元,较当初投资入股的成本2898.62万元接近翻倍,此外尚余1165.72万股(占总股本的4.75%)鸿利光电的股票在手。

  然而,到了鸿利光电公布2013年半年报之时,陈雁升已经不在十大流通股东榜了。这说明,2013年5月15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陈雁升在短短一个半月之内,几乎清空了鸿利光电的股票。若以鸿利光电当时股价粗略估算,陈雁升当初近3000万元的投资在三年间便赚了逾1亿元。

  不过,陈雁升在另外一家上市公司投资时间要长很多。2011年,宏辉果蔬进行第三次增资,陈雁升出资4200万元认购了宏辉果蔬14%的出资额比例;2013年,宏辉果蔬的一名自然人股东退出,陈雁升又以300万元的价格承接了该名股东所持有的宏辉果蔬1%的股权。自此,陈雁升已经成为仅次于宏辉果蔬实际控制人黄俊辉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达15%。

  但这一次,宏辉果蔬上市进度略显迟滞,直到2016年年底才正式登陆上交所。眼下,宏辉果蔬发布公告,陈雁升等10股东所持有股份将于2017年11月24日上市流通。不过,这一次,受限于减持新规,陈雁升可能不能再像以往一样很快出清宏辉果蔬的股票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