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中国结算7月21日发布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临时停市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结算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自2018年1月22日起实施。
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旨在防范因台风暴雨等原因引发临时停市时回购无法滚动续作导致结算环节发生巨额透支风险,是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应对灾害等突发事件而采取的临时应急举措,不影响正常情况下回购业务的办理。《暂行办法》的发布,对规范临时停市回购业务的结算处理,保障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意义重大。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暂行办法》,对于结算参与人未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投资者使用在途应收资金、未及时通知投资者办理需完成的回购业务续作而导致透支等情形,不纳入违约豁免安排。”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