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兴债赔付致净资产告急 浙商保险增资仍在路上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7-17 08: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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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营报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保险”)终于等来了“救兵”。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浙商保险正在准备增资,其股东将向浙商保险增资15亿元。增资之后,浙商保险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30亿元。浙江省商业集团仍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为雅戈尔集团,第三大股东为浙江省能源集团。

  受侨兴债的影响,据公开的媒体报道,2016年年底浙商保险对侨兴私募债第一二期进行了预赔付3亿元。今年1月份浙商保险对侨兴私募债第三至第七期进行了预赔付8亿元,合计达到了11亿元,而浙商保险2016年三季度末的净资产约为12.81亿元。

  股东拟增资15亿

  记者获悉,浙商保险在近期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此次大会上重点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并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其股东大会同意进行增资扩股,浙商保险的注册资本将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

  增资完成后,浙商省商业集团持有25.5%,雅戈尔集团持有21%,浙江省能源集团持有20%,正泰集团持有16.5%,浙江国大集团持有8%,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持有6%,苏泊尔集团持有3% .

  在浙商保险的这些股东中,浙江省商业集团是浙江国大集团的控股股东,而浙江省商业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浙江国资委,浙江省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浙江国资委,故浙江国资委是浙商保险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比例在50%以上。

  据了解,浙商保险成立于2009年,该公司股东此次拟增资与去年侨兴债违约有关。在去年底,侨兴债出现违约,浙商保险对侨兴债承保了保证保险。去年年底浙商保险对侨兴私募债第一二期进行了预赔付3亿元,今年1月份浙商保险对侨兴私募债第三至第七期进行了预赔付8亿元,合计达到了11亿元,而2016年三季度末浙商保险的净资产只有12.81亿元,11亿元的赔付对于浙商保险而言无疑是巨大的。

  来自浙商保险2016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净利润亏损6.49亿元,成为当年度亏损最多的险企之一。截至2017年一季度,该公司实现净利润0.05亿元,净资产为7.1亿元。

  后侨兴债时代

  浙商保险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称,今年一季度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66亿元,与上季度相比增加1.92亿元。其中,“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减少2.25亿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5.10亿元,“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8727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562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4.41亿元,与上季度相比增加1.23亿元,其中,“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1.04亿元,“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3089万元。

  同时浙商保险还表示,虽然流动性覆盖率在设定的各种压力情景下也都处于400%以上,但是,由于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本季度净现金流负数,因此,公司需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

  此次增资15亿元无疑能解决浙商保险的大问题。与此同时,近日,保监会官网公布了8家保险公司获批二次商车费改后的车险新产品,浙商保险在这首批8家保险公司之列。

  “增资是好事情,增资后我们会按照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来做保证保险的业务安排,但是现在还没有一个很明确的计划。”浙商保险一位高管告诉记者。

  此外,侨兴债事件中的一个最强保证责任,即为整个借款行为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的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对于目前浙商保险在侨兴债方面追偿,记者致函浙商保险采访,截至发稿前未获得回应。一位惠州的保险业人士告知记者,浙商保险对侨兴集团已提起法律诉讼。同时,记者从接近浙商保险的人士处获悉,浙商保险专门成立追偿办,处理对侨兴集团和广发行的追偿。

  而在今年6月,保监会再度就保证保险发布公告,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一方面对保险公司可承保的业务范围划出明确红线,另一方面还对公司承保业务的自留责任余额做出明确要求。如规定单个履约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承保的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同时,保监会要求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对于保证保险业务,在侨兴债违约之后,大多数保险公司也不愿意承保此类业务。“中国整体信用体系不完善,对保险公司风险比较大。侨兴债事件后,大家对保证保险比以前会更谨慎一些,这对整个保证保险的发展、对中国非车险业务的扩张并不是好事,因为中国的财险市场过多依赖于车险了。”豆包网联合创始人丘斌斌认为。

  据了解,目前仍开展保证保险业务的主要有阳光保险、平安产险、安心保险等公司。

  此外,众安保险正在将信用保证保险应用在消费金融领域。“对接网贷平台的信用保证保险,被保险人是平台的个人投资者;而对接消费金融的信用保证保险,被保险人通常是持牌金融机构或者金融产品的合格投资者。” 众安保险机构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王鹰告诉记者。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保险从业人士认为,“侨兴债事件首先对各保险公司为获得保费而开展互联网保证保险业务是一次警醒,险企需要在客户选择上多下功夫,提升保险公司的风控专业能力。此外,各保险公司在业务选择上也需有所取舍,业务选择前提还是建立在风险评估上。”

  该资深人士提醒,“保险公司需要明确公司经营保证保险的长期战略,建立与此相匹配的产品策略、业务发展策略、承保策略、风控策略等。保证保险虽然是一片蓝海,但也是很深的蓝海。保费很诱人,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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