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改革路线图回眸:4次重大会议定调金融业20年发展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7-12 01: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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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7月14日,中国金融界最高规格的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在北京召开。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一般5年召开一次,在1997年底、2002年初、2007年初和2012年初共召开过四次,除第一次是在年底外,其余三次都在中央政府换届选举年的年初召开。


  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给下一步金融改革制定怎样的目标和方向?


  盘点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盘点一下过去20年来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成果(根据国泰君安银行团队资料):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997年11月17日至19日)


  会议主要内容:


  亚洲金融危机。决定央行自身管理体制变革的大手术,并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以处理从国有四大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银行改革。中央财政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银行资本金;将13939亿元银行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取消贷款规模,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重要改革措施。


  金融监管。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


  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02年的2月5日至7日)


  会议主要内容:


  对下阶段金融工作全面部署。加强金融监管与国有银行改革的思路进一步得到深化,最终组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导中国银行业的重组上市。


  银行改革。快速推进新一轮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在股份制改革与海外上市项目的实施上得到了一系列关键政策支持。


  金融监管。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并成立国有银行改革领导小组,酝酿、统筹、部署国有银行改革方案,会议还做出了改革农信社的决定,为此后农信社改革的全面铺开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指导方针。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2007年1月19日至20日)


  会议主要内容:


  加深已股改银行的改革。会议指出继续深化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改革,努力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关键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转变经营机制,深化分支机构和基层改革。


  国开行全面推行商业化。国开行被明确定调为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并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不得从事零售业务。权威人士透露,本次会议明确了国开行将坚持的三项原则,即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成立政府投资公司。本次会议表示,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积极探索和拓展外汇储备使用渠道和方式。


  大力发展公司债券。本次会议强调构建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和比重。强调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同时大力发展公司债券。


  监管协调机制。本次会议提出要完善金融分业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协调配合。与预期一致的是,本次会议并没有决定成立一家“超级监管机构”。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时间(2012年1月6日至7日)


  会议主要内容:


  充分肯定金融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推进金融机构特别是大型商业银行改革,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提升;健全分层有序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稳妥发展各类金融市场;稳步推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地位明显提升;加强和改善金融宏观调控,有力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深化金融对外开放,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地位和话语权得到提升。


  金融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的永恒主题;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


  金融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优质金融服务,加大对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深化金融机构改革,着力加强公司治理;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切实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避免财政金融风险相互传递;加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金融基础建设,改善金融发展环境。


  成效


  中国金融体系逐渐完善


  如何评价过去20年中国金融业发展,以及4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金融改革的成效?


  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金融研究院副院长严弘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过去20年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20年,金融体系也发生了巨大改变。从改变金融企业的混业经营到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从成立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到分业监管明确‘一行三会’监管,中国的金融体系在逐渐完善,金融改革在稳步推进。”


  “2012年以前,中国经济始终保持高速增长。同一时期,金融业的发展速度从一定程度上要快于经济增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金煜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在很长一段时期内,银行占据中国金融体系的绝对主导地位,其他金融机构的规模小、产品和工具少。随着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已经基本搭建完成。”


  1997年,东南亚爆发严重的金融危机,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倒退10年,相继发生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中国经历了10年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增长,累计了严重的金融风险,一些地方出现存款“挤提”事件。


  “在此背景下,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严格规范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坚决改变金融企业的混业经营。其中,一个重要标志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保集团’)分拆。”一位参与这段历史的保险业资深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透露。


  中保集团撤销后,原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变为一级法人。中保集团原有的管理职能分别移交给上述3家公司。原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原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原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再保险公司。


  “当时,财产险规模要远远大于寿险。”上述人士进一步指出,“3年之后,寿险业务全面崛起。一方面,代理人渠道经过10年发展,产能爆发;另一方面,寿险投资型产品‘吸储’能力显现。随着车险费率改革,财产险又有反超寿险的趋势,尤其是在创造利润能力上,近年来,财产险已经超越了寿险。产寿险的‘你追我赶’也推动保险业过去20年超高速发展,一举成为全球第三大保险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保险业的发展是中国金融改革的缩影。


  不过,在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孙立坚看来:“金融无非是‘钱来钱去’,关键是要找到好的客户和项目。中国金融业发展错过了两次大好时机。一次是‘深圳模式’阶段,有钱买不到东西,金融在支付环节就‘结束’了;另一次是‘浦东’模式阶段,大件生产(冰箱、彩电、汽车)需要金融支持,却选择了招商引资,引入外资企业的同时也带来了外资金融服务。中国金融业再次失去‘锻炼’机会。直到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外资撤离,中国金融业长期‘脱实向虚’,无法满足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


  前瞻


  金融安全需要制度和监管


  “中国经济进入下行通道,进一步暴露了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比如,2015年股灾、2016年债灾、811汇改。”金煜分析,“金融体系变得越来越复杂,传统金融遭遇新金融挑战,比如,普惠金融。这个话题很可能进入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并成为关键词。”


  严弘也认为:“普惠金融打破了传统金融的格局,在大幅降低交易费用、增加大众金融便利的同时,也累计了大量隐含的风险。”


  “这相当于一个银行,已经可以构成系统性风险。”严弘称。


  金煜进一步指出:“普惠金融不仅仅是解决小微企业、农民的融资难,也是为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但是,普惠不是没有代价的,风险正在不断累积。”


  出现问题,然后解决问题。这是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重要原因。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金融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


  金煜强调:“金融安全需要制度和监管。”


  “监管”一直是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核心词汇。今年,“监管”一词变得格外重要。


  有消息称,在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将考虑在“一行三会”上设立一个协调机构,进行协调监管,即金融协调委员会。委员会的办公室可能设在央行,以有效发挥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一把手由国务院领导兼任,央行行长兼任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会上将制定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内容需待“十九大”召开后确定。


  设立“金融协调委员会”是否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将再一次进入“混业”监管时代?


  1997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成立了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司对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另外对人民银行自身机构进行了改革,原有的省分行被撤销,改成9个大区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得以加强;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撤消中央金融工委,成立银监会。


  至此,“一行三会”成为中国金融监管的“标配”。


  “‘一行三会’是历史发展阶段的选择。”严弘说,“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对维护市场秩序、金融稳定起到积极作用,在允许不同机构开展相同业务的前提下,也为各金融资产的安全立起一道‘防火墙’。”


  金煜表示:“从目前情况看,1997年至今,无论东南亚金融危机还是美国次贷危机、欧债危机,中国金融体系总体上安全。这说明现有的分业监管模式是符合国情,且有效的。”


  那么,是否需要“混业”监管?


  孙立坚的回答是肯定的:“电商发展不可阻挡,金融开放必然到来,分业监管已经无法控制新金融带来的风险漏洞,尤其是,随着Fintech、比特币这类去中心化产品的出现,监管体系必须进行改革和创新。”


  “每个国家的金融发展路径不同、态势不同,选择的金融监管体系也不同。”严弘分析,如何在保留分业监管优势的同时,针对目前跨机构业务展业障碍、普惠金融监管弱、监管套利等问题,深化监管体系改革是当务之急。


  金煜也认为:“中国金融业体量不断扩大,机构、业务互相渗透越来越多,比如,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券商融资融券业务等,分业监管可能会导致个别机构监管套利。因此,混业监管是必然趋势。”


  “监管套利是分业监管中最常见的风险,即利用不同监管机构在监管规则和标准上的不同甚至是冲突,选择监管环境最宽松的市场进行经营活动,从而达到降低监管成本、规避管制从而获取超额收益的目的。”金煜补充说。


  “金融协调委员会”能否解决上述问题?


  严弘告诉记者:“这取决于委员会是否有足够的权力和执行力。”


  金煜则提出:“委员会不仅仅是协调机构,更应该扮演‘救火队长’的角色。”


  孙立坚则强调:“金融监管也要与时俱进,通过电子化管理体系解决自上而下监管时效的问题,通过大数据、云计算解决监管标准化的问题,同时,在不涉及系统性风险的情况下,适当地下放监管权,由地方监管机构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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