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通”来了 首批“债券通”金融债将发行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7-03 02:22:40
  • 点赞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上海证券报

  今天,“债券通”中的“北向通”将上线试运行。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有序开放的一次制度创新,亦是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进程中的历史性时刻。

  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2日发布的联合公告显示,目前,“北向通”相关法规、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

  “北向通”今日上线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的联合公告指出,为促进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决定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有限公司、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以下统称“两地基础设施机构”)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上线。

  其中,“北向通”将于2017年7月3日上线试运行。目前,“北向通”相关法规、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市场宣传推介和入市准备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已就“债券通”所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了《“债券通”项目下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加强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约定,根据两地的法律和各自法定权限,双方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与协助执行机制,加强监管合作,共同打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项目有效运作。

  联合公告要求,两地基础设施机构应当依法合规履行“债券通”各项职责,组织市场各方有序开展“债券通”业务,协助“北向通”投资者充分了解内地债券市场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审慎评估投资风险并充分做好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准备工作。

  长期效应大于短期

  “‘债券通’是中国内地、债券市场有序开放中的一次制度创新。目前中国的GDP已经是世界第二,但是人民币资产的海外持有比例仍然较低,人民币资产比重需要提高,以达到和中国经济地位、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相一致的水平。”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陈道富指出。

  在他看来,“债券通”开放后,对市场的影响主要有两方面:其一,投资群体更加多元化。由于海外投资者背后的投资理念和驱动因素与中国内地的不一致,使得市场通过多重博弈,整个系统更趋于稳定,有助于提高市场深度。其二,海外债券投资者,尤其在一级市场,带着海外的投资习惯,会在内地市场产生一些制度碰撞,这有助于我国真正在实操层面上实现制度规则的融合。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天风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债券通”的设计符合当前国际主流做法,基本体现了创造更加简单便捷交易环境的潮流,其所属的基础设施互联、多级托管模式可以有效减少投资流程上所涉及的繁杂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其使用的做市商制度也能创造更加稳定的市场环境。

  “从央行在投资标的、投资额度和投资币种的设置上来看,‘债券通’的创新也较为明显地体现了央行的开放态度。”刘煜辉指出。

  从投资角度看,陈道富认为,人民币债券具有一定配置投资价值。债市在短期内会有波动,尤其在去杠杆的过程中,债市也会受到短期的流动因素等多重影响。不过目前来看,债市收益率处于较高水平,人民币汇率也处在稳定的阶段,人民币债券长期具有价值,对海外投资者形成吸引力。

  刘煜辉则表示,“债券通”的短期效应有限,不能期待“债券通”迅速带来资金流入。培养海外投资者的适应能力及风险辨识能力是一个长期过程,随着投资者对市场制度和运行规律逐步熟悉,该市场的夏普比率才有可能如期上行。众所周知,夏普比率越大,说明单位风险所获得的风险回报越高。

  当前,境外机构债券持仓中90%以上为利率债。据刘煜辉预测,“债券通”落地后,外资在配置上仍以利率债为主,信用债可能会偏好高等级或有国际评级的债券。

  首批“债券通”金融债将发行

  记者从国开行获悉,国开行率先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首批“债券通”金融债券,并将于7月3日面向全球投资者收集订单。

  据悉,国开行将于7月4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公开招标发行1年期、3年期和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通”金融债券,合计不超过200亿元,是同类品种中最大发行规模。符合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外投资人均可通过“北向通”机制直接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其中,1年期债券将同步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三家承办银行柜台面向全国个人投资者发售。

  “国开债本次发行将首次同时覆盖境内与境外、机构与个人、批发与零售等不同市场、不同投资者及不同渠道。”国开行相关负责人介绍。

  本次发行,国开行聘请中国银行、中信证券、农业银行、东方证券、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宁波银行和杭州银行等8家境内机构作为主承销商,并由境内38家机构组成承销团;聘请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亚洲)、星展银行、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工银亚洲、中国银行(香港)、中银国际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作为跨境协调人。上述境内外机构将协同配合发行人,共同完成本次发行。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