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回应广电关停通知:用户上传非节目类视频不受影响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6-23 00:45:11
  • 点赞
  • 4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第一财经

K图 wb_31

  22日广电总局的一纸禁令让国内视频直播行业紧张起来,皆源于一张证。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通过官网下发《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通知,称针对新浪微博、ACFUN(俗称“A站”)、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

  当晚,微博方面回应第一财经记者称,根据规定,没有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用户不能上传视听节目,但微博用户上传非节目类视频不受影响。言外之意,微博方面将视频与节目理解为两个不同的范畴,比如用户上传涉及时政类新闻、纪录片等属于违规,但上传生活视频不受影响。

  同时,微博表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严格加强视听节目的管理,进一步规范视频服务,也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新浪曾在2014年4月一轮针对网上淫秽不良信息的审查中被吊销过《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两张牌照。A站目前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但其竞争对手B站(bilibili)拥有此证。

  微博的当前市值约为165亿美元,股价正处于2014年上市以来的最高点。对垂直兴趣领域的深耕、多元化流量变现工具的推出以及短视频和直播的快速发展,是带动微博市值近两年突飞猛进的主要因素,特别是视频和直播业务,背后的秒拍与一直播贡献较大。

  实际上,监管机构早在去年9月曾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点针对的就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通知》要求,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资质,即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的有关规定,并对所涉及单位应具备的技术、人员、管理条件,直播节目内容,相关弹幕发布,直播活动中涉及的主持人、嘉宾、直播对象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财经记者查看截至2016年5月31日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持证机构名单》,共列有588家持证机构,其中绝大部分是广电系、党媒党刊及其关联机构。在涉及互联网的民营商业机构中,BAT三家均已持证,此外还包括搜狐、网易、乐视、时光网、豆瓣、爱奇艺、完美世界、酷狗、盛大网络、久游等公司,覆盖视频、游戏、音乐等领域。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新申请单位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注册资本应在1000万元以上。这导致一些视频与直播公司掀起一轮“买壳”风,即并购那些持证公司。今年2月,今日头条通过收购山西一家名为运城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网站,从而曲线获得这张牌照。另一种方法是使用投资方或母公司的许可证,或动用业务各方资源搭上这班车。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