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关停微博等视听服务 微博盘前大跌超7%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6-22 20:30:54
  • 点赞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第一财经

K图 wb_31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2日发布公告,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

  公告称,针对“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近日发函责成属地管理部门,按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第56号令)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关停上述网站上的视听节目服务,进行全面整改,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受此消息影响,微博盘前价下跌逾7%,新浪盘前跌近5%。

  此前曾单独点名腾讯

  5月25日,广电总局发布公告《总局责令腾讯网视听节目深入整改》,以官方公告形式发布通知单独点名腾讯。

  公告中称,腾讯已严重违反《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秩序,总局先后四次约谈腾讯相关负责人,并责令其全面整改、罚款,整改期间,管理部门部分暂停受理其引进相关节目的申请。

  腾讯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

  1、传播自采自制的时政社会类视听节目

  2、直播新闻节目

  3、存在大量播放低俗节目

  4、腾讯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播放视听节目管理中存在各种问题

  视听许可证

  去年12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

  通知要求,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并严格在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

  在网络平台上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且已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应当按照许可证的各项要求开展业务;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使用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由网络平台作为该项服务的开办主体,按照视听节目管理的各项要求,对节目内容履行内容把关等各项管理责任,节目范围不得超出平台自身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网络平台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等,不得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等技术支持。

  此外,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电影、电视剧,相关影视剧应当具有《电影片公映许可证》或《电视剧发行许可证》。

  通知强调,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网络社交平台传播的网络剧、网络电影、新闻节目、纪录片、专题片、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节目内容应当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不得转发网民上传的自制时政类视听新闻节目。

  通知还要求,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依法对辖区内利用微博、微信等各类社交应用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加强管理。

  根据广电总局官网公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588家平台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中多是广电和报纸杂志在内的一些传统媒体,以及腾讯、搜狐、六间房等在内的新媒体平台。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