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上市公司董监高是主要的内幕交易行为主体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6-19 19:12:29
  • 点赞
  • 22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深交所网站

  “市场法制教育”内幕交易(三)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于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够更为便捷和及时获知上市公司的重要尚未公布的内幕信息,与其他公众投资者相比具有信息方面的优势。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为这些内部人员所利用,并进行内幕交易活动。从近年来证监会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罚情况来看,上市公司董监高是主要的内幕交易行为主体。

  2007年,光明家具为了实现扭亏、避免退市,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筹划债务重组,12月20日晚,光明家具的董事长马中文与交易对手方正式确定了债务重组初步方案。12月21日,马中文的妻子赵金香利用其姐姐“马忠琴”账户清仓卖出其他所有股票,集中买入“S*ST光明”;光明家具副总经理党建军利用本人账户买入“S*ST光明”。

  2010年4月19日,证监会对马中文、赵金香、马忠琴和党建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上述人员构成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决定没收“马忠琴”账户违法所得9.87万元,并对马中文、赵金香、马忠琴处以等额罚款,对党建军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其处理账户中剩余的“S*ST光明”股票。

  该案是证监会利用“环境证据”推定内幕交易行为的成功案例。在推定情形下,即使内幕信息知情人和交易的实施者分离,没有信息传递的直接证据,也可以推定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事实。

  这些内部人员利用特殊地位进行内幕交易,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市场形象、业务发展及其市场公信力;长远来看,更损害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原则,造成投资者市场信心的丧失。

  从业人员吞财富 内幕交易养硕鼠

  “市场法制教育”内幕交易(二)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内幕交易者就好比股市中的“硕鼠”,不断蚕食鲸吞资本市场的财富和信用,危及资本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其中,有一类特殊的“硕鼠”,他们本应担负起服务市场、善管投资者财富的重任,但他们却在利益的诱使下,违背了职业信条,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内幕信息谋取个己私利。

  杨某某,案发前担任某证券研究部总监、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长期从事电力行业分析工作,是业界从业时间最长的电力分析师之一。2010年5月20日起被聘为ZZ电力独立董事。2011年4月在参与上市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接触内幕信息,随后借用他人账户买入股票268.25万股,交易金额约1500万元。

  在知悉证监会开始调查后,杨某某在ZZ电力股票复牌前夜即2011年10月28日凌晨0:01以跌停板价格申报卖出所有股票,当天开盘后四分钟内全部成交,亏损82.8万元。杨某某意图利用亏损来减轻法律制裁,但无论盈亏,都不影响内幕交易的认定。

  2012年2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2012年12月25日,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少数证券从业人员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损害了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损害了证券行业的公信力,也给他们自身留下无尽的追悔。

  内幕交易生危害 损公肥私催腐败

  “市场法制教育”内幕交易(一)

  为配合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宣传活动“内幕交易”专题,深交所推出“市场法制教育”专题案例,通过揭示形形色色的内幕交易案例,增强市场各方的守法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近年来,内幕交易成为官员腐败、利益输送的新渠道,相较于贪污受贿等传统形式,以证券市场为通道进行的利益输送和腐败形式更隐蔽、收益更高、危害更大,还衍生出上市公司和政府官员之间扭曲的利益捆绑关系。

  2013年3月5日,W股票停牌,随后公布了系列利好消息:3月7日,上市公司公告了拟实施每10股转增10股的高送转方案;3月12日,上市公司公告《股权收购意向书》,拟收购金矿采矿权等资产;5月16日,上市公司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并配套融资预案》,拟将大股东控股的公司装入上市公司。

  刘某某在任某市市长期间,因工作关系结识W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张某。2011年1月,刘某某调任某省某部委任厅级官员,张某在该部委申请项目,与刘某某经常接触。2013年2月26日刘某某打电话给张某打听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张某告知刘某某拟把相关项目装入上市公司并定向募集资金。次日起,刘某某儿子账户、儿媳账户以及朋友账户转入大笔资金,刘某某配偶高某某控制本人及儿子、朋友账户在家里的电脑下单,在停牌前的3天时间内突击买入W股票37万余股,交易金额303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151万余元。

  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寻某为上述系列利好事项的主办人,其控制“邓某”账户,于2013年2月累计买入W股票45万余股,交易金额330万余元,以复牌后首日打开涨停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盈利240万余元。

  目前,证监会已将涉案嫌疑人刘某某、高某某、寻某等移送公安机关。

  政府官员从事内幕交易不但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投资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还败坏社会风气,是一种以权谋利、损公肥私的新型贪腐现象,必须予以严厉打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