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池州分行违规以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单
徽商银行资讯
2017-05-16 11: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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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

  今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池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因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单用于票据业务质押,徽商银行池州分行被罚款20万元。

池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徽商银行池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池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徽商银行池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涂有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单用于票据业务质押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处以人民币二十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池州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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