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牙的”环保法渐显威力 一季度限产停产案件数量同比增3倍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7-04-28 0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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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4月27日,环保部通报2017年一季度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及移送环境犯罪案件的情况。一季度案件数量较多的有山西、安徽、广东、浙江、福建等地,案件较少的有宁夏、吉林等地。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一季度,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4987件。与2016年一季度相比,案件总数增长195%。

  不过,田为勇也强调说,一季度,环境质量变差且案件为零的有秦皇岛市等19个城市。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督查等在地方都能查出很多环境问题,背后反映的还是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在执行《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等过程中出现职能失灵的问题。

  辽宁按日计罚总额超8000万

  田为勇介绍,一季度,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4987件。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24件,罚款数额达26374.773万元;查封扣押案件2190件;限产停产案件1228件;移送行政拘留958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87起。

  与2016年一季度相比,案件总数增长195%。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上升54.5%,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量上升229.3%,适用限产停产案件数量上升308%,移送拘留案件数量上升206.1%,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上升46%。

  在3月份单月,全国适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的案件总数为2755件,环比2月份(1134件)增加143%。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92件,环比增长18%;查封、扣押案件1227件,增长146%;限产、停产案件664件,增长174%;移送行政拘留516起,增长117%;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55件,增长227%。

  从环保部公布的2017年1~3月环保法配套办法执行情况区域分布来看,除了海南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案件数量均为零外,其他省市均有相应的案件被查处。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是辽宁,达到44件,处罚金额为8089.993万元。

  与此同时,田为勇强调,一季度环境质量变差且案件为零的有秦皇岛市、张家口市、茂名市、清远市、抚顺市、吉林市、四平市、松原市、佳木斯市、七台河市、绥化市、柳州市、百色市、定西市、银川市、铁岭市、白山市、承德市、中卫市等19个城市。

  对于近年来《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的执行情况,宋国君认为,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在实际环境执法过程中仍存在不作为的情况,相比于一些发达国家,环保系统中的执法队伍力量不弱,需要做一些体制机制的改革。

  通报多起监测数据造假事件

  环保部介绍,2017年3月2日,绍兴市、越城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绍兴圣荣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通过外排管道绕过在线监控,直接将调节池内未经处理的废水排入污水管网,同时还对污水外排池内污水进行稀释,制造在线监控数据达标的假象。

  对此,环保部称,越城区环保局对圣荣纺织涉嫌伪造在线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同时,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责令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同时,绍兴市环保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之规定,将此案移送越城区公安分局作进一步处理,现已有8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早在2015年12月,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保部印发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进行分类认定,并列出明确的处罚措施。

  但是,近年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仍时有发生。去年7月,环保部通报了8起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例。

  实际上,伪造在线监控数据逃避监管,敢于偷排仍旧是背后巨大的利益使然。一位行业专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钢铁行业为例,企业运行环保设施的话,平均生产一吨钢铁的环保成本达到120元左右,为降低生产成本,一些企业就可能会在环保成本上动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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