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上海新阳股东李昊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上海新阳资讯
2017-04-21 19:25:48
  • 点赞
  • 16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时报网

K图 300236_2

  深交所公告,经查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李昊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截至2016年11月9日,李昊持有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727.7301万股,占上海新阳总股本8.9166%。2016年11月10日和11日,李昊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65.85万股,减持比例0.34%,减持金额2,518万元,未按照《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第八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李昊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规定,经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对李昊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