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状告“葛优躺”侵权具有警示意义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6-12-08 03:24:16
  • 点赞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来源:证券时报

  因“艺龙旅行网”在微博中使用了葛优肖像图片做配图,演员葛优将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余万元。被告未经许可使用了18张原告的肖像图片,并在每张图片中均添加台词字幕。整篇微博通过介绍“葛优躺”,转而介绍与被告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

  “葛优躺”爆红于网络之上,成为当下非常流行的表情包,被网友广泛用于微博、朋友圈之中,甚至衍生出无数PS图片,借以表达自己的情绪。不过,网友的用途主要是日常之中,并未涉及到商业行为,没有借此牟利,而此次葛优起诉艺龙网的侵权行为,则是被告未经授权许可,将“葛优躺”用于商业推广牟利。葛优状告艺龙网的“葛优躺”微博内容侵权,要求道歉及经济赔偿,乃是合理合法的诉求,具有警示意义。

  时下,肖像权的概念已经深入人心,不能随意使用他人肖像用于商业行为,如果使用的话,要经过授权许可并支付相应费用。明星的商业价值本身就很高,其肖像往往用于商业代言合作,都是有利益回报的,如果被侵权违规使用的话,不仅自身利益受损,也会殃及代言合作商家利益,更容易误导受众,引发无谓的麻烦。因此,明星对肖像权的保护都很重视,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就会诉诸法律,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现实中,我们也经常看到明星起诉侵犯肖像权的案例,由于这种侵权行为证据锁定简单,司法裁决也相对快捷。此次葛优状告的侵权行为,则是非法使用“葛优躺”表情包,事实证据也是很明显的,乃是故意利用“葛优躺”吸引流量,借势推广酒店预订业务。因葛优未与艺龙网签订商业代言合作,此举会令受众产生误解,如果消费者因此与艺龙网产生商业纠纷,亦会连累到葛优的声誉,显然是不妥当的。

  而葛优积极维权的行为,也警示商家不得擅自利用他人肖像权牟利,即便是在新媒体、自媒体领域,也要合法合规使用。以往的肖像权侵权诉讼案,大多集中于传统媒体,诸如报纸、广告牌、电视广告等,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媒体逐渐兴旺繁荣,广告市场占比越来越大,但侵权行为也非常严重,特别是新媒体、自媒体领域,更加泛滥成灾。

  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自媒体,只要商家将他人肖像用于商业行为,就要遵守相关法律付费许可使用,违法就应受到惩罚。“葛优躺”侵权案具有典型性,提醒商家要注意规范使用他人肖像,即便是在微博、微信号、朋友圈里也不得太“任性”。其他明星也应效仿葛优,积极维护自己的肖像权,不要忽视新媒体、自媒体的侵权行为,该出手时就出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家称中国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世界第一

  启动排污许可制,亡羊补牢不为迟。

  头顶雾霾皆怕见,地下污水谁愿知。

  环境透支不改善,经济转型难落实。

  执法从严是根本,践行胜过谈兵纸。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