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三板执法无盲区 市场主体切勿“以身试法”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5-04-18 04: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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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三板执法无盲区市场主体切勿“以身试法”

  专家认为,不能把新三板市场当作大众投资市场,普通投资者投资新三板要非常谨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4月17日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的执法工作情况,并提醒市场主体切勿“以身试法”。

  邓舸表示,新三板市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是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平台,揭牌运营两年多来,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动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新三板市场规范发展是证监会重要法定职责。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证监会应当比照《证券法》关于市场主体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对新三板市场虚假披露、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法。新三板市场设立运行以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始终是证监会关注和打击的重点之一。”邓舸称。

  据邓舸介绍,近期,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与全国股转系统公司建立了案件线索发现、会商及执法信息交流机制,集中会商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证监会将组织力量严肃查处一批涉及虚假信息披露、违规交易和破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等违法违规的案件,坚决维护市场“三公”原则,全面维护新三板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股转系统公司4月3日决定对“中山市广安居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八通街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三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谭均豪”等4个账户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3个月)的监管措施。这是新三板市场运行以来,全国股转系统公司首次对协议转让异常交易采取监管措施。

  “新三板市场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执法无盲区,市场主体要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切勿以身试法。”邓舸郑重提醒。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能把新三板市场当作大众投资市场,因为新三板有做市商制度,挂牌公司的业务也有自己的特点,而且多数企业处于初创阶段,风险比较大,普通投资者投资新三板要非常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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