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迎重磅利好 最佳分析师称买房不如买股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15-03-30 17:06:00
  • 点赞
  • 62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多部门推楼市新政 房地产迎重磅利好

地产股闻风先涨 机构博弈新政利弊

  财政部也出新政!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


  专家解读

  姜广策:房贷新政出台 大盘新一轮上涨又要开始

  李大霄:房贷新政利好股市 优秀的地产股有戏

  鲁政委:房地产调控政策重回理性调控正轨

  吴国平:房产新政超预期 有利于推动蓝筹行情

  张大伟:二套房贷松绑意味楼市政策方向全面调整 

  机构解读

  招商证券:二套房最低首付调整有助释放刚性需求

  民生证券宏观评央行房贷新政:谁来接住下落的刀

  中金:房产政策超预期料 风格转换蓝筹

  股市表现

  新政发力 A股股指期货一小时内涨逾百点

[点击查看全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