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新规来了 事关炒股、医保、非法集资
东方财富资讯君
2021-05-01 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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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李苑 梁敏

  5月来了,从今天起,又有一大波新的政策法规将实施。事关你我,这些重点需要了解。

  上市公司应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与修订前相比,虽名称相同,但有许多亮点,其中包括将被纪检机关留置列为重大事项须发布临时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明确所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明确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等。

  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国内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条例首次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手机应用程序无权过度索要个人信息

  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将于5月1日施行。

  新规明确了39种常见类型APP的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如,婚恋相亲类,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婚恋相亲人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即时通信类,必要个人信息包括: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账号信息:账号、即时通信联系人账号列表。

  上述规定还明确,APP不得因为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其基本功能服务。

  明星为非法集资打广告、代言须清退经济利益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对于市场关注热议的明星代言非法集资事件,此次《条例》就相关责任认定进行了厘清。根据《条例》,通过广告和互联网传播非法集资信息,是非法集资风险扩散、蔓延的重要渠道。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等均属于资金清退范围。

  直播电商、删差评有了明确规定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针对“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新业态,界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定位,明确了各参与方的责任义务。针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严格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其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部治理。针对网络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规则作出详细规定,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针对虚构交易、误导性展示评价、虚构流量数据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制,禁止各类网络消费侵权行为。

  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的规章来了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的部门规章。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调整了化妆品变更注册、备案更新规定。规范化妆品备案秩序,明确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等。

  一些地方性法规也要实施了!

  ——《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湖北省首次为茶产业立法,也是继福建、贵州之后,全国第三个出台茶产业地方法规的省份。《条例》围绕茶的全产业链,从茶树种植、茶叶加工、质量管控、品牌建设、扶持与服务等方面,以法律形式进行详细规定。

  ——新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驾乘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头盔、驾车过程中使用手持设备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警方将进行教育和处罚。

  ——《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对全省固体废物的生产、运输、储存、利用等作出规定。对违规行动的法律责任规定方面,尾矿、煤矸石、废石等矿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未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工程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擅自抛洒或堆放建筑垃圾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安徽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将于5月1日起实施。《条例》着眼于大数据的特征及其对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行政管理、人民生活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从数据资源的归集整合、开发应用、安全管理和促进大数据发展的相关措施等方面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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