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叶股份# #600226#
2020年6月9日,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瀚叶股份,代码:600226)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浙证调查字202030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5月16日,瀚叶股份发布《关于诉讼及可能涉及违规担保的公告》,披露原告杨金毛诉公司、沈培今借款纠纷一案,涉案金额26,000万元,经公司自查,对于诉讼提及的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出具承诺函偿还借款本息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可能涉及公司违规担保。经公司自查,公司内部没有诉讼提及的公司负有连带责任担保的借款合同及承诺函的存档,公司管理层对上述事项也不知情,公司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此外,在2020年4月30日,瀚叶股份公告称公司在开展公司财务审计、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遇到困难,将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中介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瀚叶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瀚叶股份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的,可以联系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认为,瀚叶股份案的索赔条件为:2017年6月18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买入瀚叶股份股票或债券,并在2020年5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来源:宋一欣律师财富号的财富号 2020-09-21 07:27)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