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投资不再难系列课(18)---股票期权1
二马由之
2020-09-19 08: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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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说过这么一句话:没有期权的资本市场,就如同没有保险的实体经济,社会风险分担无从实现。桂敏杰将期权和保险并列,确实是理解了期权的精髓,他就是资本市场的保险。

下面我们介绍股票期权的基础概念。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其中一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资产。 对于股权期权来说,标的资产就是股票。

对于我国证券业来说,目前只有上证50etf(510050)、沪深300etf(510300、159919)两个指数etf,三个标的。

股票期权的买方、卖方的定义及各自的权利及义务是什么?

购买股票期权的一方称为买方,出售股票期权的一方称为卖方。股票期权的买方通过向股票期权的卖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以获得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etf的权利。买方又称为权利方。股票期权的卖方收取了权利金,需要承担义务,其义务为在预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卖出或者买入约定数量的指数etf。

这里我们举一个例子:假定上证50etf 目前的价格为3.3元,目前是7月底,9月3500认购期权的权利金为0.06元。由于一个合约单元是10000,这是股票期权的最小交易单元,类似股票的一手。如果期权买方买了1个合约单元的9月3500认购期权,其支付了600元权利金。这样他有权在9月23号(交割日)以3.5元的价格买10000份上证50etf。

下面我们做两个假设,在9月23号时,上证50etf的价格分别为3元和4元。当上证50etf价格为3元时,期权买方没有必要以3.5元的价格买入。他的正常选择是放弃权利。在这个过程中,他损失了600元的权利金。当上证50etf的价格为4元时,他可以以3.5元的价格买入。这个过程他的收益为(4-3.5-0.06)*10000 = 4400元。按照其投入的600元权利金测算,他的收益为:733%。应该说是非常可观的收益。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看到期权的买方的成本为权利金,每次他都会损失权利金。但是如果判断对了方向或者运气好,他的收益可以放的很大。 在期权交易中,期权的卖方的收益始终为权利金。在刚才9月份交割日上证50etf上证到4元的例子中,卖方赚钱了600元权利金,损失了5000元上证50etf差价。 以上的例子就是人们常说的期权买方损失很少,但是潜在收益很大;期权卖方收益有限,但是损失无限。

真实情况是什么吗?完全不是。 下面我们对于股票期权的介绍以上证50etf为例。 如果我们完全脱离上证50etf自身的价格及估值去进行期权交易,那和赌博无异。只有根植于上证50etf的估值,股票期权的交易才有价值。

下面我们对于买卖双方的行为做一个剖析。


期权买方的本质是判断未来一段时间上证50etf的涨跌方向及幅度。期权卖方的本质是判断上证50etf的便宜贵贱。 以上标红文字是期权操作的核心本质,这个我们一定要理解清楚。 对于期权买方来说,其本质是一个以小博大的投机行为,因为我们知道即使股票在高点,但是在一个短期(期权是有时效性的)内,其实我们是无法预测其涨跌的。预测股指的短期涨跌是不靠谱的。 对于期权卖方来说,一方面有些人也如同期权买方一样去预测指数涨跌,这同样是投机。

但是卖方的核心是可以不去做预测,只根据估值的高低来操作。我们回到刚才的9月3500认购期权的例子,卖方之所以愿意接受0.06元的权利金,并且在3.5元处卖出其手上的上证50etf。这是因为他认为3.5元的上证50etf是贵的,他愿意卖出。非常有可能卖方在2.7元处买了上证50etf,他认为3.5元的估值已经偏高,愿意在3.5元卖出。并且顺手赚0.06元的权利金。 如果到了交割日,股价没上去,卖方赚了权利金,摊薄了其持股成本。如果到了交割日股价高于3.5元。对于卖方来说,也不吃亏。一方面因为有0.06元的权利金。他实际相当于在3.56元卖掉的。其次,3.5元本来就是他计划卖出的点位。他其实没有任何损失,而且还多赚了权利金。 对于哪些因为etf涨到4元就认为卖方亏了人,这种思维首先是一种后视镜思维。因为对于计划3.5元卖的人,一方面不会等到4元卖。其次因为卖期权的原因还额外赚了0.06元的权利金。

二马点评: 上面我们通过股票期权的基本概念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买卖双方的交易本质介绍了期权交易的核心要素。这个是我们学习期权的基础。这样懂这个了,后面其他的内容都是基本的知识、技巧。 本章是道,后面的内容是术。

另外补充一下,对于期权卖方来说,最核心的部分是对于etf本身的操作,期权只不过是其特在特定情况下(例如etf持有者根据估值判断有买卖操作打算时)增厚收益、降低成本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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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二马由之的财富号 2020-09-19 08:16)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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