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集团两起股票质押案终结执行,未要求司法拍卖。
• 2020年5月14日,张家港人民法院(2019)苏0582执7503号之一显示,康得集团、中安信、康得复材无可供执行财产。由于康得新一直在停牌中,无法处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康得新股票2400万股。裁定终结执行,本案未执行到位2.56亿元,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2020年5月19日,张家港人民法院(2019)苏0582执7502号之一显示,在划扣中安信在华夏银行知春支行存款7100元后,康得集团、中安信、康得复材无可供执行财产。由于康得新一直在停牌中,无法处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康得新股票2000万股。裁定终结执行,本案已执行到位7100元,未执行到位2.1亿元,待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 据财经真相了解,上述两笔康得集团股票质押的机构为东吴证券,产品均为“东民75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这里面的“东”可能代表东吴证券,“民”是否代表民生银行?
• 不过,另据财经真相考证,该两笔的股票质押借款,东吴证券背后的直接出资人是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而中诚信托背后的出资人又是谁?是民生银行?尚未有直接证据。
• 而为何这两起案件的实际出资人,均未要求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强制执行?背后的考量是什么?是怕拍卖流拍,只能自己接手,还是要给康得集团留一点股份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