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基金,婚后产生的收益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财通证券资管
2020-04-15 16: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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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大家好,我是花财妹妹。随着女性收入的提高,现在城市中夫妻双方在家庭收入的占比愈发均衡,如何更好的保护个人的财产利益就成了婚前不能忽视的话题。今天花财和大伙简单聊一下婚前购入的金融投资品,在婚后的财产归属划分。

就拿基金和股票这类金融投资品来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收益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常股票和基金在婚后的增值都不被算作孳息,除非是购入后完全没有任何的仓位操作而产生的增值部分会被算作个人财产。但这其实就是个伪命题,基金和股票的增值最后要兑现了才是真正成为赚到口袋里的钱,但只要我们做出赎回要么是止盈要么是止损,都可能被认定为积极操作,因而通常情况来说投资在婚后所得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与本金归属并无关系。但是放心,您采用个人婚前财产作为投资的本金部分仍旧是个人财产不被分割。

虽然法律中规定了投资所得是夫妻共有,但从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也规定了,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的,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因而如果我们想要主张收益权利得拿出证据证明这该属于自己,

比较简单的方法就是如果您在婚前或者婚姻存续期内有过相关的明确约定,比如说双方都认可用婚前个人财产投资的基金,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仍旧归属于婚前一方的相关纸质约定。如果并未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导致该约定无效的情况,法院在判决的时候是会将约定考虑在内的。

因而实质是无论是对女性或是男性同胞来说,婚前做一些明确的个人财产约定并不是矫情和无情,往往越是明确的约定,在有一天因为生活中种种的意外而无奈让两人走到尽头,或许这些之前看起来有点冰冷的约定反而是让两人能体面结束的保护伞。

最后花财当然还是祝福大家都能找到与自己白头偕老的另一半,让那些约定都成为废纸吧!!

本资料所载观点为当时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人自行承担任何投资行为的风险与后果。财通资管可发表与其不同的观点或判断。

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来源:财通证券资管的财富号 2020-04-15 16:31)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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