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饿了么再因"二选一"被点名 愈演愈烈无序竞争引商家不满
网经社
2020-04-02 17: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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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外卖平台强制商家“二选一”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乱象何时能真正结束,至今仍困扰着不少商家。


日前,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9年度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显示,饿了么因不正当竞争被监管部门点名批评,并于2019年9月被处以10万元罚款。


据悉,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自2018年上半年起,天长市饿了么外卖服务站通过降低服务费、降低配送费等方式,强制商家做出选择。其中,已经选择饿了么平台的商家不能同时选择其他平台,已在其他平台上线了的需关闭其他平台才能在饿了么上线。而针对同时在两家平台的商家,饿了么采取了缩小在线配送范围、提高服务费、提高配送价、提高起送价等方式“干预”,甚至强制商家下线。


“饿了么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交易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是点评,“饿了么利用技术等手段,限制商家‘二选一’站队的行为不仅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这并非饿了么首次因“二选一”问题被点名,监管层也早已屡次针对相关问题出手惩戒,但饿了么“二选一”依旧愈演愈烈。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美团、饿了么竞争格局的升级,这一问题似乎仍没有停止的迹象,长此以往,这类无序竞争带来的危害或许将传导至整个产业链对整体经济的影响。


饿了么“二选一”愈演愈烈,引商家不满


在外卖行业,餐饮商家小波(化名)的境遇可以说是一个缩影。日前,小波告诉蓝鲸TMT记者,商家目前最大的诉求在于降低佣金,但想要拥有这样的条件就不得不去签署外卖平台的独家协议。这被认为是变相的“二选一”。


“我们当地饿了么的抽佣比例达到了22%,这已经很高了。除此之外还会面临外卖平台的独家协议压力,不给独家签约就涨点。”小波表示,当前,饿了么等外卖平台的抽佣比例都不算低。


记者发现,近期也有不少用户反映饿了么“二选一”的问题。其中,微博用户“天使之翼923”表示,在疫情期间,厦门饿了么的业务经理在未讲明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让商家签署独家协议并交纳保证金。当该用户在美团外卖上架以后,要求其从该平台下架。随后该用户向饿了么进行投诉,但被对方以不合作为由从饿了么下架。


「调查」饿了么再因

3月21日,该微博用户连发数条带话题微博质疑饿了么方面的做法。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目前该用户尚未透露。蓝鲸TMT向饿了么方面询问这一情况,饿了么方面回应称“正在调查中”。


在“聚投诉”平台上,也有商家发起投诉称,在饿了么独家合作协议续约前,客户经理承诺续补贴,然而当商家签完独家合作协议后发现,并不存在流量补贴,且配送费也一直自己在补贴。


「调查」饿了么再因

在更早之前,有关饿了么“二选一”的报道也偶尔见诸报端。2019年12月,据《海峡导报》报道,多家餐饮店投诉饿了么要求商家作出“二选一”,饿了么工作人员给出的恢复上线条件是商家需要消耗和增加竞争对手的投入和补贴。这意味着,在2019年9月被安徽省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处罚后,饿了么“二选一”的现象仍愈演愈烈。


律师:“二选一”或构成不正当竞争,商家有权拒绝


此前多年,国内电商平台的竞争在互联网时代下日趋白热化,电商平台“二选一”这类限定交易行为也随之常态化,并伴有升级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如今这种乱象已蔓延至外卖领域,成了电商、外卖等多个互联网领域难以根除的痼疾。


业内普遍认为,互联网领域“二选一”、“独家交易”行为是《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同时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既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对于外卖平台“二选一”的现象,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向蓝鲸TMT记者指出,外卖平台要求商家进行“二选一”的做法涉嫌触犯电子商务法,构成不正当竞争,商家有权利拒绝。“如果对方以违约为由解约,商家可以起诉,认为这条款无效。”


李旻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受疫情影响,包括外卖在内的本地生活领域陷入低迷。基于此,美团和饿了么相继推出各自扶持举措,包括消费补贴、佣金减免和返佣,数字化升级等方面。此外,在3月17日口碑饿了么还宣布成立阿里本地生活大学,这一举措同样也是与去年十月刚成立不久的美团大学针锋相对。随着复工复产,二者都有机会改写现有的市场格局。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陈礼腾指出,外卖行业毛利率较低,除了规模化之外,就是提高单笔交易的提成。因此需要靠留存用户的转化,提高单个消费者的消费水平。


他表示,外卖平台一方面面临B端与C端流量见顶的瓶颈。另一方面,疫情出现是平台业务创新与商家维护的契机,在此期间应进一步打磨业务结构,通过数字化赋能提升与商户的合作关系,为未来的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


此外,他强调,平台和商家应是互惠互利关系,切忌涸泽而渔;若一味通过提高抽佣比例获取高收入,将恶化平台与商家关系,不利于平台长久发展。(来源:蓝鲸财经 文/于京)


此外,3月25日,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在线外卖消费投诉数据与典型案例报告》,报告显示“饿了么”存订单问题、霸王条款、送餐超时、退款问题、发货问题等问题。


「调查」饿了么再因

报告中还提到2019年度“饿了么”共获得20次消费评级,均获“不建议下单”评级,需积极受理第三方移交督办的全国各地用户投诉线索并第一时间相应、及时反馈,奋起直追,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和口碑。综合评定,2019年“饿了么”获“不建议下单”评级。


「调查」饿了么再因

同时,据电诉宝(315.100ec.cn;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用户投诉大数据显示,自2019年以来, 仅饿了么、美团两家平台就收到数百起用户投诉。此外,配送超时、商品质量、退款困难是用户投诉的主要问题,无故取消用户订单、商品久未配送、配送骑手被恶意罚款、商家无营业执照、商品与宣传不符、会员自动续费、未收餐却显示已完成、用户个人信息泄露、强制商家二选一、服务态度差以及售后困难等也是热点被投 诉问题。如您有相关线索,请提供给我们!

(来源:网经社的财富号 2020-04-02 14:27)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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