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控股已经“渡劫”?辽宁成大股份一次性7轮冻结有何玄机
电鳗快报
2020-01-21 10: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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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鳗快报》文/李万钧

贷款尚未到期即锁定风险申请一次性7轮司法冻结债务人资产,恐怕并不简单。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新华联控股”)的债务备受市场关注,本次与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出版财务公司”)和民生信托的债务和解,已经被市场和媒体广泛传播,不过实际商定还未还款的债务仅仅是湖南出版财务公司的2.15亿元,而民生信托未到期的信托贷款高达26.8亿元。

《电鳗快报》注意到,新华联控股本次沸沸扬扬的债务和解事件,起因于该公司所持有的辽宁成大(600739)5.18%股份被民生信托申请司法轮候冻结7轮的公告。更为值得关注的是,辽宁成大对本次事项于1月17日和20日连续进行了2次公告,极尽解释之宜。

辽宁成大公告称,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0117-02号)及7份《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京03执278、279、280、281、282、283、284号】。

《电鳗快报》查阅公开资料发现,辽宁成大是辽宁省国资委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新华联控股持有辽宁成大79272774股,占总股本的5.18%,位列第三大股东。根据辽宁成大2020年1月17日首次公告披露,新华联控股所持辽宁成大7927277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及孳息,被民生信托一次性申请司法轮候冻结7轮。

起因:新华联控股尚欠民生信托26.8亿元未到期债务。

辽宁成大在第二次的公告中解释称,经征询,新华联控股受近期其下属企业新华联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华联财务公司”)与湖南出版财务公司事件影响,加上部分媒体的不实报道,民生信托对新华联控股尚未到期的26.8亿元信托贷款申请强制执行。

据称,1月17日新华联控股与民生信托最终达成了和解,双方已正式签订和解协议,已于1月19日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申请解除相关执行措施。新华联控股承诺贷款到期时将按合同约定向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偿付本息。

另有消息源透露,在1月17日长沙市中院的庭前调解中,新华联财务公司与湖南出版财务公司达成和解,1月23日前新华联控股财务公司将向湖南出版财务公司偿还6500万元,4月30日前再向湖南出版财务公司偿还1.5亿元。这样的还款金额和时间安排,可谓给了新华联控股极大的缓冲。

辽宁成大的股份似乎很受欢迎,本次是新华联控股所持股份被一次性冻结7轮,而另一家股东所持股份刚刚解冻不久。

根据披露,2019年9月6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原告渤海国际信托与被告高锐视讯有限公司、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特华投资”)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对被申请人高锐视讯有限公司、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322979971.88元进行冻结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辽宁成大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

2019年11月4日前,特华投资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还清。2019年11月8日,特华投资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已将特华投资持有的辽宁成大无限售流通股解除冻结。

目前,特华投资为辽宁成大第二大股东,持有辽宁成大股份共123273119股,占总股本的8.06%,尽管已经解除司法冻结,但该等股份均处于质押状态,可谓资金仍很较为紧缺。

再次回到新华联控股,该公司即将支出2.15亿元借款,且后期仍需归还民生信托的26.8亿元贷款。作为专业机构的民生信托,不会轻易申请司法冻结,新华联控股是否迎来债务危机仍待观察。

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如何处置,涉及到股价稳定,甚至有连锁反应的风险,直接关系到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电鳗快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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