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委发布《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
经济观察报
2019-12-19 1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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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高歌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如何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生物天然气是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厌氧发酵和净化提纯产生的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的天然气,同时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渣沼液可生产有机肥。作为当前和未来生物天然气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生物天然气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框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生物天然气发展目标,到2025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超过200亿立方米。


有关发展生物天然气的意义,上述负责人认为首要原因在于增加天然气供应,增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目前国内天然气需求仍保持较高增速。根据《2020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预计,2019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约为3025亿立方米左右,同比增长约251亿立方米,增速达9%,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


此外还有通过分布式生产消费,加快替代农村散烧煤;规模化处理有机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工业化高品质有机肥,助力生态循环农业;开拓新能源新领域,发展可再生燃气新兴产业等意义。


为达成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强规划指导,编制全国、省级、地市或县级规划(开发建设方案),融入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发展战略、规划及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此外包括指导大型能源企业编制发展规划,面向全国规划布局工业化项目。


在政策措施层面,《指导意见》指出将生物天然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制定生物天然气优先利用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的土地、税收、电价等优惠政策等。


具体来看,一是将生物天然气纳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方案、天然气产供储销工作方案,以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方案等。


二是构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体系,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指导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指导中央企业编制企业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


三是研究建立绿色燃气配额机制,制定生物天然气优先利用政策措施。建立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与常规天然气计划分配、进口量分配挂钩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生物天然气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快建立完善支持政策体系。


四是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进口设备采购等税收优惠政策,秸秆等原料预处理和农业有机肥加工等涉及农产品初加工环节享受农业用电电价政策,以及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等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的衔接。


五是制定生物天然气项目管理指南、规划编制导则、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等,指导各地对生物天然气实施高效简便的管理等。


自2016年起,中央对于加快生物天然气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的明确要求。


2016年1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提出“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基本解决大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提出“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


2018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生物天然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


下一步,为落实《指导意见》,上述负责人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加快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提出未来生物天然气发展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项目布局和保障措施;同时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央企编制本地区(本企业)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具体指导项目开发建设;组织研究机构开展生物天然气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各个环节工业化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启动实施一批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大型示范项目,结合示范项目建设,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设生物天然气产业体系,推进技术进步,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步伐。

(来源:经济观察报的财富号 2019-12-19 17:18)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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