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市界 杨丽雪
编辑 | 朗明
继上海推出垃圾分类条例后,北京垃圾分类也要来啦!
10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就市城市管理委起草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 草案送审稿 )》及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
(图片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
前段时间上海推出垃圾分类条例,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其中,“干垃圾”和“湿垃圾”的识别和分类曾一度让人头疼不已,面对上海阿姨的灵魂叩问:你是什么垃圾?还真是不太好回答。
那么,北京的垃圾是如何分类的呢?
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正草案送审稿“),北京市的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修正草案送审稿规定,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应当至少在一处生活垃圾交投点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四类收集容器,在其他公共区域可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若个人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将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单位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相关违法行为还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
对于垃圾分类或将对信用造成影响,有网友表示,“垃圾和信用有啥关系呢?这不合理和不实际”、“影响个人信用值得商榷,信用不是框,不能什么都往里面装”。
对于“京版”垃圾分类,你怎么看?
(来源:市界Newsseeker的财富号 2019-10-16 16:16)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