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信托董事长闫桂军:践行社会责任是央企担当
中国经营报
2019-08-31 23:5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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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信托作为央企,一直以来都是以无私的善心回馈社会,不遗余力地践行社会责任,积极运用金融的力量,践行光大信托的担当精神。”

8月27日,以“全球视野 责任共享”为主题的2019中国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在京举行。光大信托董事长闫桂军在接受专访中谈到,为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光大信托顺应监管导向,将慈善信托作为转型发展、回归业务本源的重要抓手,加快创新发展,持续打造慈善信托的专业水平、品牌影响力。

据闫桂军介绍,2017年2月,公司在甘肃设立了首只慈善信托——“光大陇善行1号”慈善信托成功备案。这是《慈善法》颁布后落地的首批慈善信托,也是公司“定点扶贫”的首个重点成果,业务规模109.7万元,信托财产无偿捐给甘肃省迭部、和政、临洮等三个民族地区贫困县进行定点扶贫和对口帮扶,慈善信托实践走在行业前列。

截至2019年7月,公司共向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慈善信托产品16个,规模合计7219.7万元。新增慈善信托备案数量位居行业首位,新增规模也排名前列,慈善信托发展取得了较突出的成效。目前已完成拨付并使用资金5400余万元,项目善款拨付给甘肃省和政县、临洮县、迭部县,湖南省新化县、新田县和古丈县以及广东省粤北等贫困山区县乡,用于助老助残、扶贫济困及教育、卫生公益事业等方面,预计将使20万贫困家庭和人群持续受益。

在积极推进公益实践的过程中,慈善信托还有瓶颈待解。“最大障碍就是税收优惠无法落实问题”,闫桂军表示,“按照监管政策,慈善信托应该享受税收优惠,但是该项政策仍难以落地。未来帮助委托人获得抵税发票,公司采取同基金会合作等形式来解决此问题。公司在慈善信托业务不断取得佳绩的同时,筹划出资发起设立“北京光信公益基金会”(暂定名),目前正在向北京市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有关事项的预审批。”

基金会和慈善信托在服务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各具优势,光大信托发挥金融企业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公益基金会+慈善信托”的双平台运营模式,打造出具有光大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平台。闫桂军向记者介绍,“具体操作方面,公司将会融合两种平台,加强双受托人模式、受托人+执行人、基金会+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慈善信托模式探索,实现1+1>2的良好效应,为委托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的参与慈善事业的服务方案,为慈善信托的创新发展做出新探索。”

“但是,仍需要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捐助方式,扩大资金来源,促进慈善信托更好地发展。”闫桂军说。

在积极开展公益项目的同时,光大信托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消费升级、住房金融、健康医疗、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的发展。截至2019年6月底,公司服务的民营企业超过500家,信托业务存量规模中交易对手为民营企业的规模逾4500亿元,占全部信托存量规模的70.82%。

光大信托是如何做到超4500亿元这个数字的?

闫桂军表示,公司始终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为天职,始终认为支持民营企业就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服务模式上面,充分发挥出信托制度的优势和光大集团金融全牌照综合服务的优势,通过股债一体、投贷联动和产融结合的模式,以信托+保险、信托+银行、信托+资产管理、信托+科技等生态构建的方式,为民企提供投融资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同时通过置换、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提升民营企业的经营水平和资产价值,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光大信托同时注重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的平衡,目前已形成一套独特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而言,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全面负责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重大项目公司领导实地调研制度;项目立项——评审——决策——风险定价,全流程参与机制;风险经理现场走访核查制度;关联方参与创建的内生企业征信系统,对资信不良的交易对手实行风险预警和市场禁入;全流程针对项目风险的多轮一票否决制。

下一步,公司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的服务痛点,精准施策、创新服务、主动作为,不断实现“三提升、一下降”,即服务质量、融资规模、审批效率逐年明显提升,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

(来源:中国经营报的财富号 2019-08-31 23:54)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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