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迷失红海中
中国经营报
2019-08-31 08: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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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瑜 张荣旺


消费金融市场渐成红海之势,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展业瓶颈初显。


在消费金融市场竞争环境之下,获客能力成为衡量消费金融公司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持牌消费金融一面积极宣布与资产方、助贷平台对接消息,一面“低调”在实体店试水分期及上线头部互联网服务商家APP贷款超市背后,折射出其对寻找对接优质资产端的焦虑。


日前,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种焦虑是消费金融市场格局从蓝海到红海转变过程中从业机构必然出现的。


在连续对接旅游、珠宝、车载设备及长租公寓资产发生风险后,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消费金融”)于今年又对接多个医美分期相关资产及授信了金融科技助贷平台。


根据股东宇信科技半年报显示,晋商消费金融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上涨35%。净利润同比腰斩,为3268.89万元。


近期,晋商消费金融还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受到处罚。不止于此,晋商消费金融还身处高管任命不明朗、卷入骗贷刑事案件追回借款未果风波之中。


为核实上述事件原因及影响,记者向晋商消费金融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资产焦虑


在争抢“获客”“场景”口号声势日渐浩大的环境下,经历对接资产端的焦虑或许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发展中必经一环。


陈文告诉记者,这种焦虑是消费金融市场格局从蓝海到红海转变过程中从业机构必然出现的。资产端对接焦虑反映了消费金融从业机构短期做大资产规模做好营收和盈利数据的需求与陷入一片红海的消费金融市场符合消费金融资产端收益率要求优质项目稀缺的现实约束之间的矛盾。


“新批的部分持牌消费金融机构本身是地方城商行主发起,这些发起主体本身就不具备零售金融基因。资产端获取自己搭建团队,需要团队磨合以及线下线上打法的学习,依靠外部发展较快,但核心风控往往在合作方手上,沦为资金提供方。长期需要学习助贷方资产获取以及风控能力,为自营业务建设打下基础。”陈文表示。


而晋商消费金融正是在筛选资产端中曾经迷失的样本。


经不完全统计,晋商消费金融合作商户有租房分期、珠宝分期、旅游分期以及医美分期。其中,医美分期、租房分期、珠宝分期、旅游分期分别出现过频繁遭投诉、商户资金链断裂、商户骗贷等问题。


面对晋商消费金融屡屡“涉险”的情况,其第一大股东晋商银行(2558.HK)在聆讯书中进行了补充解释:“在往季记录期间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晋商消费金融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监管规定。2018年,晋商消费金融因消费者对其业务合作伙伴不满意而遭受媒体负面报道。”


记者梳理裁判文书网看到,关于其合作伙伴带来的“麻烦”,晋商消费金融目前仍未完全化解。


在近日公布的裁判文书中显示,晋商消费金融上诉要求多位借款人还款,被一审、二审法院驳回请求。


此外,根据公开报道2019年晋商消费金融业仍在有用户投诉的助贷平台授信及对接多个医美分期资产。需要补充的是,根据融360调研主要21家医美分期平台业务情况得知,进入2018年,将近50%的医美分期平台停止业务或已经关闭。


多事之秋


除了普遍存在的资产端“焦虑症”,持续高速发展的晋商消费金融今年也因多个事件陷入舆论漩涡。


8月22日,央行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央行太原中心支行对晋商消费金融作出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为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且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对于收到行政处罚的具体原因,记者向晋商消费金融方面核实,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了解到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形可能性众多。


有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有时候资方(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会授权助贷平台查询个人征信,如果贷前审核人员未经授权误点、客户征信授权书格式不规范仍进行查询等等,这些都属于违规操作范畴。“比如客户征信授权书上的身份证资料是复印件或者扫描件,而按照规定,客户征信授权书上的身份证资料必须拍照留存。”


有持牌消费金融人士表示,伪冒进件也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可能性之一。


记者了解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早在2013年,国务院颁布《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银行配套出台《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及行业标准,规范征信机构等市场准入,明确了征信业务活动规则。此外,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发布,进一步要求提升征信信息安全问题认识,加强制度、监管、技术等方面的建设,补齐短板,从严问责,切实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确保不发生征信信息安全事件。


晋商消费金融高管任命问题也同样值得关注。2019年6月底,山西银保监局公布不予核准晋商消费金融李文莉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此外,记者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看到,晋商消费金融另一高层人士——董事姜伟于2018年底,也曾因不具备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导致监管不予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


截至2019年8月29日,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显示,李文莉为晋商消费金融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姜伟为董事。但截至同一日,记者在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上尚未查询到山西银保监局对李文莉与姜伟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


有律师对记者表示,若有非银金融机构高管未经核准却已经履职,可能将面临监管机构处罚,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情节严重甚至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中国经营报的财富号 2019-08-31 07:52)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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