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基金9月2日起开放申购赎回
东方红资产管理
2019-08-30 11:16:13
  • 3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东方红中证竞争力指数基金9月2日起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

通过代销机构、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基金份额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出现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等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或拒绝接受该等申购申请。

4、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1份时,登记机构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未来业绩表现,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者投资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

(来源:东方红资产管理的财富号 2019-08-30 11:16)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