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无前例!这种行为 比财务造假更恶劣!
叶檀财经
2019-05-23 13:50:22
  • 点赞
  • 34
  •   ♥  收藏
  • A
    分享到:

vincent van gogh,vincent's house

文/任自在

消息面上虽然繁杂,A股却显的格外冷静。

既没有因为情绪而亢奋,也没有恫吓而跳水!

今日(5月22日),沪深两市小幅收跌,其中沪指下跌0.49%、深成指下跌0.51%、创业板下跌0.34%,走势虽然低迷,但是依然坚守在年线上方。

守住年线就是守住底线,这也是政策方面一直坚守的地方!

就在昨天(5月22)日下午,央行突然发布了一条微博

中国人民银行将于近期再次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

搜索了一下关键词,这样的表述在央行微博上是头一次,不说什么时候发、发多少、利率是多少,反正就是告诉你:我们最近准备在香港发央票了,就这么简单!

这条微博很耐人寻味,其实用专业一点的词汇叫:预期管理,目的是要让政策可以被市场预见,从而有效引导市场预期,说白了就是让大家别怕!

(图片来自檀香Aris)

当然,我们今天不说央票这个事情,只是让大家能够明白这种政策的意图,政策方面是有底线思维的。

对于A股来说,从去年11月份开始,就一直有一条隐含的主线,也是今年资本市场的中心主线,这个主线就是科创板,在科创板没有正式开板之前,这是贯穿始终的!

呼之欲出 科创板快了

之前给大家说过我们本轮行情的逻辑框架:货币+政策+科创板+外部环境

最近市场的短期情绪还是受到外部环境的困扰,但是核心的主线科创板依然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根据券商中国的消息,5月22日至6月6日,上交所联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组织全市场参与主体在全天候测试环境进行专项测试,验证科创板存托凭证的发行登记上市、交易结算、公司行为等业务功能和科创板转融通。

如果测试顺利,这也就意味着交易所的交易和清算系统将正式准备就绪,就等待科创板的正式开板了,正式开板的时间,我们之前预计是在6月份,以目前来看的话还是这个节奏。

(图片来自檀香Aris)

对于科创板来说,这是今年资本市场的头等大事,国家战略,自上而下都寄予厚望,为此我们可以看到,管理层今年以来做了很多破冰式的举措。

科创板实行注册制,注册制就要有进有出,比如我们可以看到,最近两周以来,深交所和上交所连续暂停/终止了12家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退市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在对科创板拟上市企业问询的环节当中,平均每家企业被问询50多个问题,事无巨细,从股权结构、财务信息、知识产权等各个方面进行言行拷问,覆盖程度之广着实罕见,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也终止了其上市资格。

这也表现出了管理层对于科创板的重视程度。

然而,现在出现的问题是,管理层很努力,中介机构却不给力。

胆大妄为 篡改招股书

300亿的财务造假,把会计事务所正中珠江推向风口浪尖,正中珠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然而,比会计事务所更无下限的是保荐机构。

根据上交所通报,中金公司的两名保荐人万久清、莫鹏违规修改了交控科技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审核问询函等注册申请相关文件。

万久清、莫鹏这两名保荐人来头可不小,根据新浪财经报道,一位是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另一位则是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要知道,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份文件,是用来申报上市的,甚至比企业的年报更加重要。

竟然连招股书也敢篡改,这种性质比财务造假更加恶劣,这就相当于学生作弊不可怕,但是要是老师帮着学生一起作弊,那问题就大了。

(图片来自檀香Aris)

还没上市就想着“造假”,那么上市之后呢?问题一旦败露对投资者几乎是灭顶之灾。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情败露之后,上交所对两名保荐人给与通报批评,并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出了这么大的事,中金公司的股价不仅没有跌,今天盘中还一度上涨了将近2%。

通报批评、书面警示,这个处罚有点轻!

相比而言,港股市场处罚就要严厉的多。

今年3月14日,因为保荐人失职,香港证监会对瑞银、大摩、美银美林、渣打证券四大投行开出8亿港元的罚单,其中瑞银被罚没的最多,罚了3.75亿港元。

不仅如此,瑞银还被吊销牌照一年,工作人员被吊销两年牌照。

这仅仅只是保荐人失职,没有履行到监督职责,就被巨额罚款加吊销牌照,而中金公司的这次保荐,直接篡改招股书数据了。

(图片来自檀香张志良)

科创板是注册制,注册制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

如果是在审核制的情况下,企业涉嫌欺诈上市、财务造假,那么管理层会有部分责任,但是在注册制下,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这些中介机构就是市场真正的看门人。

对于中介机构的联合造假行为,更应该零容忍,出了问题,这个“锅”必须中介机构来背!

让他们得有所敬畏,才能换科创板的一方净土。

(来源:叶檀财经的财富号 2019-05-23 13:50)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