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海华团队索赔资讯之粤传媒
股友38358D17c5
2019-04-20 21: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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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每次都是带着非常沉重的心情书写一些东西,就好比大夫的心态。但是有些事情终究还是要有人去做的,历史车轮的前行需要我们每个人的付出。

事件背景

粤传媒(002181)被证监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因粤传媒(002181)虚假陈述行为而受损的投资者均可索赔,目前已有多起类似成功索赔的案例。 

主张条件

在2013年10月28日至2016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粤传媒(002181),且在2016年10月1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投资者。

委托流程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请按照如下步骤参加索赔:

1、准备索赔证据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公证书原件1份(就近找公证处办理);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原件(注意: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全部证券账户号码/信用证券号码等信息);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明细对账单》或《资金对账单》原件(注意:应包含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号、股票名称或代码、交易时间、交易类型(证券买入/卖出)、成交价格、交易数量、成交金额、对账期间(从第一次买入该股票一直打印到现在)、佣金、印花税等12项信息);

3、递交证据材料

您可以到访本律师事务所递交证据材料,异地投资者也可以邮寄方式递交证据材料,到访/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洪池路2号汇景国际大厦B座15楼,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接洽人/收件人:郎海华律师,邮编:330000。

4、办理委托手续

我们收到您的证据材料并审核后,会将相关委托文件、诉讼文书等材料发送给您,待您签字并按手印后请邮寄给我们,邮寄地址同上。

进展通知

我们收到您的委托文件后,将开展索赔金额人工复核、制作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出庭代理等后续工作。

您的委托文件是否签收、您的案件是否立案、您的案件何时开庭、判决结果等后续进展,我们会通知您。

索赔费用

我们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考虑到股民已受损,我们愿意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进行维权,即:

股民事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附: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本公司将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来源:江西郎海华律师的财富号 2019-04-20 21:22)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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