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报告期末的产品净值表现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产品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产品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市场回顾
二季度经济总体上仍呈现弱复苏态势,需求不足仍是主要原因,并呈现出内需弱、出口强,消费弱、工业强的结构性特点。社融增速下行压力偏大,M1增速持续下行;各地地产政策持续放松,但效果仍有待观察。海外,美国经济增长动能和通胀压力均有所放缓,降息预期反复,大宗商品高位震荡。
二季度,市场呈现出先抑后扬的态势。4月份中美对话加强、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市场风险偏好有所提升,但随后在经济内生动力不强和上市公司业绩增速偏弱的背景下,市场持续下行。风格方面,仍呈现大盘股强、小盘股弱的特点;行业方面,高分红和AI成为结构性亮点。市场表现来看,二季度上证指数下跌2.43%,沪深300指数下跌2.14%,创业板指数下跌7.41%。行业方面,银行、公用事业、电子、煤炭、交通运输等板块涨幅居前,传媒、商贸零售、社会服务、计算机、轻工等板块表现落后。
市场展望
当下国内经济处于弱复苏的状态,后续关注经济稳增长的力度;三中全会召开和上市公司中报发布成为市场重点关注的方向。总体上看,经过大幅下跌后,估值低是A股市场最大的吸引力。经过前期各种风险事件的压力测试,市场的底部基本上探明。后续随着改革措施的出台和经济稳增长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市场有望走得更长。
运作回顾
二季度,账户保持了较高的仓位,结构方面相对稳定。账户仍然围绕供给端偏紧方向寻找结构性机会。值得反思的是,账户在高股息方向配置力度不够,影响了账户表现。后续账户继续优化结构,对于长期看好的核心股票继续加大配置力度。
投资展望
当下国内经济处于弱复苏的状态,后续关注经济稳增长的力度;三中全会召开和上市公司中报发布成为市场重点关注的方向。总体上看,经过大幅下跌后,估值低是A股市场最大的吸引力。经过前期各种风险事件的压力测试,市场的底部基本上探明。后续随着改革措施的出台和经济稳增长政策的进一步落地,市场有望走得更长。
基于以上判断,账户将在市场底部波动过程中,努力把握好节奏,同时加大结构性机会的发掘并在重点方向和长期看好的股票上加大配置力度。总体上看,账户将深入发掘基本面变化带来的机会,加强组合精细化管理,加大股票的深度研究,在市场波动中加大逆向操作力度,力争为投资人创造更好的回报。
数据来源:产品2024年第2季度报告,使用B类计划份额统计口径。产品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公募化改造,原为中信证券红利价值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公募化改造后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25%。产品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特指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变更后的《中信证券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即2019年10月22日。自产品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产品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6%(26.73%)。产品自公募化改造以来完整会计年度净值增长率(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019年10月22日-2019年12月31日:4.34%(3.56%)、2020年:64.42%(3.81%)、2021年:-4.88%(11.51%)、2022年:-28.56%(-2.97%)、2023年:-15.29%(-1.96%)。
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资管于2024年7月19日发布的《中信证券红利价值一年持有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4年第2季度报告》,具体分析内容详情见中信证券资管官网(http://www.citicsam.com)披露的报告。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的完整内容为准。
【风险提示】本材料不构成资产管理人与投资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确定依据。2023年11月1日该产品管理人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管计划管理人与股东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制度,股东并不直接参与资管计划财产的投资运作。因产品完成公募化改造,其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等合同要点在公募化改造前后均发生较大变化,请投资者谨慎注意。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并准确理解产品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理解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资产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受托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会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产品投资经理管理的其他产品的业绩不代表本产品未来表现。产品收益存在波动的风险。本产品对B类或C类计划份额设置一年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不可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A类计划份额只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资产管理人提醒投资者投资时应遵循“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资产管理计划运营状况和资产管理计划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产品由中信证券资管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来源:中信证券资管的财富号 2024-07-29 14:51)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