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第二条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可直接终止《基金合同》,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23年9月4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此提示。
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将进入清算程序,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人关注相应的流动性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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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盛基金的财富号 2023-09-11 15:12) [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