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估值法产品,理财的另一种选择
临窗听树声
2023-03-08 10:56:58
来自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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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混合估值法产品?

指的是部分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部分采取市值法估值的偏债型公募基金或其他资管产品。这类产品一般分为两个交易单元:

持有到期单元:以收取稳定的票息收益为目的,这一部分的资产将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

交易型单元:通过交易来获取买卖价差收益,这一部分资产将使用市值法进行估值。

两种估值法的使用比例并没有统一的要求,因此,只要用了两种估值方法,就是混合估值法,这种通过“混合“来创新的方式,像不像这几年火热的”固收+“产品?

2022年12月29日,5只混合估值法债基过审,并于2023年2月初陆续开始发行。如下表所示,5只混合估值法产品的估值方法使用比例都是50/20结构,如果有下批,不知道会不会有其他结构呢?

二、混合估值法产品诞生的背景

混合估值法这个品种的产生有着特殊的背景,那就是刚刚全面实施的资管新规和债市波动引起的银行理财赎回潮,看似是向现实的妥协,实则更像历史的螺旋式上升。

背景1:2022年1月1日起,资管新规正式生效,大部分摊余成本分法产品退出市场。仍然采用混合估值法的产品有着严格的要求。

资管新规的主要要求之一就是打破刚兑,具体实施形式就是理财产品全面净值化,如何实现产品的净值化呢,那就是使用更加能展现实际风险的净值法对产品进行估值。需要指出的是,净值化只是一种形式,市值法可以用,摊余成本法也能用。实际上,当前市场上,还是有一些产品使用的是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只是有着非常严格的使用要求,之前监管也不提倡使用。

背景2:2022年11月债市大幅调整,市场上采用市值法估值的基金和银行理财产品净值出现明显下跌,触发一定程度上的“赎回潮”。

大家都知道债市有周期,由于债市的参与方多是机构,因此,债市的牛熊周期相比股市来得更加“规律”,周期的趋势性更强,且一般是熊短牛长,这也意味着债熊一般来的比较汹涌,资管新规之前,由于有很多报价型的银行理财,买银行理财的低风险偏好投资者很少能感受到债市周期的力量。而在2022年11月,这个集多个债市利空于一身的敏感时点,债市陡然走熊,让不少银行理财面临明显的净值回撤,一些成立不久,还没累计多少“安全垫”的净值型理财失守“面值”1,让低风险投资者顿时手足无措。当时,只是从新闻媒体上看到有银行理财的“赎回潮”,但是银行理财的数据公开得并不是很及时,只能通过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月度开放式债券基金总规模变化,一窥这股“赎回潮”的压力。可以看到,2022年9月的开放式债基规模5.2万亿,到2023年1月下跌到4万亿,4个月缩水23%!

再看一些知名开放式债基的规模变动,这等级别的规模变化大概率是机构资金的行为,而银行理财除了定制定开型债基之外,还会买一些开放式债基应对临时赎回等流动性需求。因此,笔者猜测,银行理财很可能是导致2022年Q4开放式债基规模波动的背后推手。

三、混合估值法产品的优势

由于混合估值法产品还是一种新鲜事物,我们这里只能参考已有的摊余成本法产品,去理解和介绍它的优势。

下图是一只摊余成本法债基和一只市值法债基的收益对比,图胜于言,混合估值法产品的优势一目了然。

混合估值法产品的优势有3:

1.抗回撤。这也是混合估值法银行理财产品的重点宣传要点。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混合估值法产品依然是净值型产品,如果发生了持有到期的债券违约或者市值法估值的债券价格下跌,依然会面临净值的回撤。

2.收益可预期。这主要体现在只要确定了封闭期,混合估值法产品的持仓债券的剩余到期时长基本上就确定了,其大约的收益率区间也比较容易测算。

3.持有体验好。这是建立在上面两点的基础上的优点,持有体验好的产品,大家自然会用钱投票。

混合估值法的劣势也比较明显:

1.收益弹性较小。混合估值法产品由于部分使用了摊余成本法,其收益率上限从建仓完毕之时几乎就确定了,债市的波动对于普通开放式债券型产品来说还能成为增厚收益的来源之一,对混合估值法产品来说,则失去了这一弹性收益的来源。

2.流动性弱于普通开放式产品,摊余成本法的使用一定是伴随着与持有债券相匹配的封闭期的,因此,混合估值法产品几乎一定是封闭型(或定开型)的。而银行理财通常都是有封闭期的,因此,这类产品再银行端的销售衔接会比较顺滑。

3.目前可选的产品还比较少,未来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前文所说,摊余成本法的再次出山,像是事物的螺旋式上升,因为之前的政策执行带来了一些问题。目前监管放开了口子,是否会继续放开,还存在不确定性。

四、混合估值法产品类型及投资关注点

目前混合估值法产品主要有混合估值法银行理财及混合估值法公募债基。其中,前者大规模发行的时间貌似早于后者,且从数量和种类丰富程度上都领先于后者。举个例子,混合估值法银行理财的封闭期选项远多于目前混合估值法债基。

投资混合估值法产品,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名称看不出估值类型,我们发现,目前不管是银行理财还是债券基金,都无法从名称中看出是否采取了混合估值法,因此,需要从产品的投资范围中去找,如果有譬如"投资于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债券资产不低于基金净资产的50%“这样的表述,说明它采用了混合估值法。(PS:目前存在的一些摊余成本法债基从基金投资范围都看不出是否采用了摊余成本法,只能通过净值曲线的形态去”猜“)

2.选择合适的封闭期,混合估值法债基与摊余成本法债基一样,都有封闭期,且封闭期与收益率有一定的关系。需要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匹配的封闭期。

3.摊余成本法的占比,摊余成本法的占比越高,净值曲线的稳定性越高,反之,则波动越大。不能误以为摊余成本法的占比越高,产品收益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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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窗听树声的财富号 2023-03-08 10:56)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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