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提醒】建议该产品持有人尽早赎回产品
创金合信基金
2022-12-21 11:49:11
来自广东
  • 2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 按照公告安排,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精选最晚赎回时间12月27日15点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

基金交易代码:A 类基金份额:008768;C 类基金份额:00876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 年12 月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2022 年12 月27 日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及“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 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9 年12 月27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2 年12 月27 日。若截至2022 年12 月27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规模低于两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应在30 个工作日内。

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精选股票A(OTCFUND008768)$

$创金合信上证超大盘量化精选股票C(OTCFUND008769)$


(来源:创金合信基金的财富号 2022-12-21 11:49) [点击查看原文]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