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的公告
鉴于本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6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
益为正值。经本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本公司股票的转让方式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由“周转让一次”
变更为“周转让五次”,股票简称由“斯达 1”变更为“斯达 5”,
股票代码“400033”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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