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转让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16 年度财
务报告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和净利润均为负值。经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转让方式自 2017 年 4 月 27 日起由“周转让五次”变更为“周转
让三次”,股票简称由“中侨 5”变更为“中侨 3”,股票代码“400026”
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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