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A3: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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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0 17: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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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公司《关
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知暨董事局投票委托征集函》。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股转系统披露了本次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后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2016 年 12 月 9 日、2016 年 12 月 21 日、
2017 年 1 月 11 日依次在股转系统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
的公告。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现就本次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再次提示如下,请投资者关注: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2 月 2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延芳路 498 号峰度天
下裙楼 3 楼集团会议室。
(说明:若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较多,公司将于 2 月 23
日公告新的开会地址,敬请留意!)
(三)会议召开方式2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
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的任意时间通过前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择其一
作为有效票进行统计。
(四)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局在本次会议召开前,将发布不少于两次召开会议的提
示公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转让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 A 股市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或其他经公司董事局邀请参加
本次会议的人员。
(六)公司相关证券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股票目前处于停牌状态,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不涉及相关证
券停复牌安排。
二、审议事项 3
(一)审议《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10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关于提请授权公司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6 年 11 月 10 日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
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
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
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4
股东是否出席本次会议或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
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
须无条件接受本次会议的决议。
(四)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或网络
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或网络重复投
票,以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以最后一次委
托投票(征集投票委托)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
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
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五)董事局征集投票委托权
为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局同意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
本次会议的投票权,使流通股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充分表达自己
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本通知第
六条内容。
(六)为保证及时广泛地了解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及信息,自
本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局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
投资者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5
沟通和协商,同时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接收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
议,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电子邮箱:regintian@163.com
传真号码:0755-82184873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进行登记。
2、非自然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亲自出席会议的,
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
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
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上述材料均需加
盖公章)。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
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但出席会议时,需按上述要求出具相关文件。
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17 年 2 月 21 日-2017 年 2
月 22 日(工作日时间 9:00-17:00)6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 2018 号深华商业
大厦 1909#公司前台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2184872、82184873 传真号码:82184873
联 系 人:贝小姐、安小姐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 2018 号深华商业大厦 19
楼 1909 室
邮政编码:518001
(五)其他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关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司本次将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地址为 www.chinaclear.cn)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的任意
时间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17 年 2 月 24 日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2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陆系统
(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进行网络投票前,未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的出资人需提前
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www.chinaclear.cn),点击右上角
“注册”,填写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
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及网络服务密码;提交并注册成功
后,出资人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校验号码;7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
件、电话委托交易系统等)以买入证券的方式,输入证券代码(369991,
简称“中登认证”)、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委托数量(短
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提交报盘指令;
第三步: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出资人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
设置的证券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
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属于同一“一码通”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
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开通该“一码通”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
网络服务功能。
股东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也可选择至其托管
券商营业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
结算网络服务功能;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
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
络服务功能。仅持有沪市账户的股东仅可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
络服务功能。
股东若对上述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说明存有疑问,请登录中国结
算网站,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投资
者业务办理”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投资者登录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证书用户还须使
用电子证书),具体流程见《投资者身份认证操作流程》、《投资者网
络投票操作流程》(附件二、附件三)。
六、董事局征集投票权投票
公司董事局一致同意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
项的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17 年 2 月 20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8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 股
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 16:00。若上门送达,
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即工作日每日的 9:00-17: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委托为董事局无偿自愿征集,董
事局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委托
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局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并转交给本次征集投票委托的授权代表。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请将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证明
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
东账户卡复印件通过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者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
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
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局(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和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
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特快专递或者专人送达的方式
(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局(信函以实际收到为准)。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
董事局,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董事局收到9
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
逾期则授权委托无效;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以上文件未能于本次会议
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董事局的,则授权委托无效。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
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委托”,送达以下指定地址:
联系电话:82184872、82184873 传真号码:82184873
联 系 人:贝小姐、安小姐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 2018 号深华商业大厦 19
楼 1909 室
邮政编码:518001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审
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将提交公司董事局。股东的
授权委托书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挂号信函、特快专递
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委托时间截止(2017 年 2 月 24 日
16: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符合前述第(四)项的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
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委托同时委
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六)其他
1、股东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
议,或者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10
托,则已做出的征集投票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
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4、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超过两项的,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委托无效。
5、由于征集投票的特殊性,公司董事局仅对股东提交的授权委
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
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代
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
他人侵犯。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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